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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廉政帐户”与“劫富济贫”说开去

由“廉政帐户”与“劫富济贫”说开去


谢晖


【关键词】无
【全文】
  所谓“廉政帐户”,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在反腐败实践中,为了防止腐败蔓延,出于某种良善考虑,为那些收了“礼金”而心有不甘的公务人员所设立的专门帐号。据笔者了解,此风一开,在不少地方、部门纷纷仿效,竟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宁波市开设“581(我不要)帐户” ,西安市、安徽省设立了“廉政帐户” ,珠海市的检察机关也设立了“悔过帐户” ……
  显然,这样一种立意美好的举措在表面上看去无论如何与“劫富济贫”挂不起钩,搭不上界。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它们两者都立基于一种良善的目的,把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合法化与合理化。于是,一种“合目的”的道德结果就把违背法律的事实过程轻而易举地稀释了、解构了。违法行为仅仅因为其“不贪”、“济贫”的“善举”反而取得了所谓“合法”的地位,于是,法律制裁让位于某种默许,甚至表彰和旌扬。
  何以我们的政府、甚至国民容易接受这种貌似合理的举措?恐怕原因在于传统伦理社会根深蒂固的影响。在温情脉脉的伦理情境下,我们对问题的处理,不是通过严明的、是非不容混淆的法律规范来判断和解决的,而是以大家能够温情和睦地相处为解决原则的。在这里所盛行的是“权变原则”,而不是“规则至上”原则。只要某种“权变”更加符合人们和睦相处的宗旨,那么,一切所谓神圣的规则都可以成为“权变”所戏谑的对象。
  毫无疑问,权变也是一种生存智慧,特别是在以血缘为中心的传统宗法社会中,倘若人们不能抱持某种“权变”的精神,就不可能真正维护家族内的协调(尽管在这里,当事实涉及整个家族在公众面前的“面子”问题时,也有刚硬不变的规则)。甚至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在强调“规则至上”的同时,也不是恪守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原则来对待规则,相反,在权衡世事变迁的基础上对现有规则的修正补充,也是常见之举。然而,在宗法社会中的“权变”和在法治社会中的“权变”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特征,因为前者的目的是要模糊是非,而后者恰恰相反,它要通过规则的修正补充使是非判断的标准更加明晰、清楚。
  把“权变原则”引入这里的分析,旨在说明不论是所谓“廉政帐户”还是“劫富济贫”,都反映了我们的某种文化情结,即把家族内宗法血缘文化的内容挪移到世俗的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去,从而进一步强化“家—国同构”的社会—文化使命。这样,全体社会便弥漫着一种对清晰规则的忽视、无视和漠视。商业社会中那种缁铢必较、分毫必争,斤斤计较、两两折算的商人精神,只能是人们贬低和嘲讽的对象。所以,我们影视画面上那执掌算盘的先生,大都在其眼镜背后骨碌着一双狡猾的、算计的、与众不同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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