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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现有维权资源和完善现行权利保障制度-------王培荣维权经历的启示

  
  2003年9月3日下午,徐州市市长潘永告诉王培荣市委、市政府对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非常重视,并通报了市政府对这一事件作出的5条处理意见:1.潘永和市长支持起诉市政府等五单位,希望法院公正审理;2.“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市长有批示,没有落实,市长有责任;3.徐州市委、市政府对“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很重视,由徐鸣书记、潘永和市长、朱勤虎副市长和一个秘书长负责;4.查处结果保证让“风华园”住户满意;5.不但查处“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而且要查处、打击制假售假犯法犯罪和制假售假的任何保护伞。另外,市政府责令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出资100万元负责风华园小区212个单元防盗门的更换。
  
  2004年02月26日的《新华日报》,发表作者徐承德、汪海刚的文章“徐州反思‘防盗门风波’”,该文章引用徐州市委书记徐鸣的话:“对风华园防盗门问题,有关部门应负什么责任、该做什么工作、怎样协调一致办好,市里去年(2003年)9月的一份纪要要求都很明确,但由于互相推诿扯皮,造成了继续拖而不决”。
  
  徐州市政府责令风华园开发商更换212个“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开发商于11月7日,将风华园两栋楼的原“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更换成质量更差的防盗门,因住户拒绝更换这种防盗门,防盗门更换工作被迫停止。
  
  王培荣再次致电徐州市长潘永和,反映风华园更换的防盗门质量比原“三无”劣质产品更差的问题。当时尚在韩国访问的潘市长对王培荣反映的问题感到吃惊,并当即表态,等他回国过问此事。
  2003年11月22日,徐州市一位副市长到现场看了新更换的单元防盗门后,对王培荣表明了他的看法:
  
  “一、看了新更换的单元防盗门感到十分气愤,这再次严重败坏了徐州市政府的形象;二、立即终止更换这种单元防盗门;三、徐州市政府有能力解决单元防盗门问题,让住户满意”。
  
  在2003年11月29日上午,潘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有关部门解决风华园问题的会议。在该会议上,潘市长严肃地说:“我在国外、南京、徐州、外地的同学、朋友不断给我打电话,‘你作为一个市长,怎么多次过问的一个小区防盗门的小事,都不能解决,究竟是怎么回事?’防盗门问题,我不但过问了,而且多次批示,甚至责令徐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但查不了,为此我很伤心。防盗门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我很惭愧。”潘市长再次表示:“关于风华园防盗门问题,一定要查处制假售假行为,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4.第四次“民告官”
  
  因徐州市政府不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及徐州市公安局内黑恶势力保护伞。2004年1月21日,王培荣再次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徐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因大量媒体文章及电视报道,王培荣的举报和再次“民告官”引起高层领导及徐州市市委书记、市长的重视。
  
  1月30日,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新任代市长李福全,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作出3项决定:(一)立即全额退还防盗门款;(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三)立案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雷厉风行逐一落实,总额160万元退款已发放到住户手里。
  
  王培荣撤下诉状,并表示要给市政府送锦旗表示感谢。市政府则认为这本是自己分内之事,拖了4年才解决,已愧对百姓,婉拒了锦旗。
  
  2004年10月8日《新华报业网》发表记者 杨阳、李先昭的文章:徐州“风华园事件”尘埃落定——生产和销售劣质防盗门的不法商人终落法网,详情请看网页:http://www.xhby.net/xhby/content/2004-10/08/content_559199.htm
  
  
  
  二、王培荣起诉建设部,建设部取消被骗的虚假的全国大奖,起诉徐州市房管局案,全国物业资质行政第一案,揭露房管局、物业企业联合造假黑幕,要继续通过法律途经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乱纪行为
  
  1.王培荣起诉建设部案
  
  2000年4月20日,徐州风华园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与它的股东(风华园开发商徐州市经济住房发展中心)私下非法签订风华园小区物业合同,并非法赶走当时已在风华园小区开展工作的物业公司,2000年4月25日,嘉隆物业公司进驻风华园小区从事物业服务,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当时竟是一个没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私刻公章伪造风华园小区物业合同的公司。2000年7月,嘉隆物业公司为了骗取全市最高的物业收费标准,弄虚作假申报全国物业管理最高奖:“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由于有关职能部门层层作假,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竟然如愿地骗到了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业主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
  
  2004年6月17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全国公开招聘物业公司成功,落聘的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其没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私刻公章伪造物业合同的公司骗取国家大奖的严重违规违法真相大白,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于2004年10月21日状告建设部,要求撤销嘉隆物业公司骗取的建设部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该举动得到了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温恒国、硕士研究生余忠尧帮助,二人作为代理人为王培荣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详情请看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小区一等收费没有一等服务  徐州业主状告“国家级大奖”(详情请看网页:http://zqb.cyol.com/gb/zqb/2004-10/26/content_97365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颁发建住房[2005]6号文件,取消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详情看建设部网址:http://www.cin.gov.cn/indus/file/2005011401.htm。
  
  但是,王培荣认为:没有营业执照、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的嘉隆物业公司骗取国家大奖,目的是为了骗取全市最高的物业收费标准,建设部应该撤销嘉隆物业公司骗取的建设部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消除不良影响,而不仅仅是2005年的取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建设部应该公开通报查处嘉隆物业公司弄虚作假骗取全国物业管理最高奖的结论,追究弄虚作假者责任,对因骗取全国物业管理最高奖后所得到的好处,如一等收费标准,应撤销;嘉隆物业公司在管理(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风华园期间一直没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违反建设部颁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应认定为非法行为。查处徐州市房产局作假行为:徐州市房产局在帮助没有营业执照、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的公司徐州市嘉隆物业公司骗取了建设部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的同时,徐州市房产局也骗取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2.王培荣起诉房管局案
  
  徐州嘉隆物业公司在没有营业执照情况下,私刻公章,于2000年4月20日伪造风华园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骗取了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作为物业公司的法定监管行政机关徐州市房管局没有颁发的三级资质证书的权限,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为嘉隆物业公司伪造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徐州市房管局与徐州嘉隆物业公司联手造假,败坏社会风气,骗取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业主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徐州嘉隆物业公司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的物业资料,徐州市房管局、泉山区房管处不查处嘉隆物业公司;徐州嘉隆物业公司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属于业主的出租房收益(近四十万),徐州市房管局、泉山区房管处不查处。风华园建成五年多,开发商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不交出风华园业主在房价中包含的公共维修基金,作为公共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不查处。令人费解的是作为物业公司的法定监管行政机关徐州市房管局,参与造假,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变成废纸一张。徐州市房产管理局身为国家的政府机关,党和政府赋予你权力,理应依法行政,但作为先后三次被建设部表彰为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徐州市房产管理局,为什么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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