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闫家训是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经销商,挂靠在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名为“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早在1998年,即经销风华园单元防盗门半年前已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非法经营无照个体户闫家训个人购买并使用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车上安装警灯)。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同意无照个体户闫家训打着“公安身份”,开着“公安警车”,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制售大量“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无照个体户闫家训用行贿手段承揽风华园单元防盗门工程后,在徐州非法加工“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并假冒南京某生产厂家的商标。
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由徐州市物价局非法定价的,而且徐州市物价局对“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定了“天价”,一个“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有的单元7000元,有的最高达14000元,让人不解的是同一规格的防盗门价格相差如此之大?而合格的同类单元防盗门市场零售价每个不到3000元。
没有营业执照无业人员闫家训,与徐州市前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主管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李为健之子李海勾结,每年向徐州市公安部门交所谓的一万五千元的管理费,为了闫家训犯罪活动“合法化”,徐州市公安部门批准闫家训个人竟购买、使用警车,从事大量犯罪活动,如:风华园工程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涉及金额150多万元,闫家训还在风华园工程制售总额80万元的“三无”劣质防盗网,闫家训还在其它小区也制售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如徐州市民祥园小区、民怡园小区等;没有营业执照无业人员闫家训大量逃税,用行贿手段承揽工程,疯狂打击举报人等大量犯罪行为。
由于黑恶势力与徐州市公安部门的某些败类相互勾结,加上黑恶势力犯罪有徐州市原领导的子女参与,使十分简单的刑事犯罪复杂化。由于徐州公安部门为了纵容、包庇闫家训严重刑事犯罪,掩盖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某些败类腐败、犯罪问题的原因,故意办假案,欺骗党和政府,愚弄百姓,至今均没有真正查处闫家训严重刑事犯罪。
(二)大量住户对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的投诉、举报,众多媒体的监督,领导的多次批示均石沉大海
十分明显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从生产到经销、安装,每个环节不但违法,而且涉嫌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但风华园大量住户对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投诉、举报,众多媒体的监督,领导的多次批示均石沉大海。
风华园业主在1999年12月25日开始办理上房手续,2000年初,风华园住户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2000、2001年的“315”有关部门均接到了风华园大量业主关于劣质单元防盗门的投诉。2000年7月18日《彭城晚报》第四版刊登矿大教师来信,向媒体反映风华园楼寓电控防盗门质次价高的问题。
2001年11月,王培荣向徐州市市长写信投诉、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常务副市长批示责成风华园开发商解决该问题,但开发商不予理睬。
王培荣继续向徐州媒体投诉、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2002年1月14日徐州市《都市晨报》第四版刊登记者调查“单元防盗门费用咋收”;2002年1月17日徐州市电台新闻频道《早间新闻栏目》播出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问题,徐州市电台“市民热线”曾用一周时间跟踪报道过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最后被负责采购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的李海摆平。李海是当时主管徐州市政法委的市人大副主任李为健之子,李为健曾是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海依仗其父亲的权势,在徐州市电台“市民热线”称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质量很好,应优质优价,向住户收取的单元防盗门款不是收多了,而是收少了。
王培荣在个人投诉、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毫无效果,于2002年3月起向风华园住户征集签名,开始集体投诉、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2年4月6日,王培荣以签名住户的名义,向徐州市市长潘永和投诉、举报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2002年4月11日,徐州市市长潘永和批示责成徐州市物价局解决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2年4月23日,《江南时报》刊登近三千居民反映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的文章。
2002年8月18日,参加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旁听代表王培荣,当面向江苏省人大领导反映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及徐州有关部门不查处问题,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当场表示一定件件有答复。
2002年8月26日,徐州市市长潘永和再次批示责成徐州市物价局解决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质次价高的问题及对多次举报不查的问题。
2002年11月,徐州市市长潘永和批示并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专案组”,调查、处理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以“维权何以这样难”为题揭露风华园“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及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曾批示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市领导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录了王培荣代表近四千住户要求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质监局、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再次证实这些部门相互推诿,不解决属于他们该解决问题。其中,徐州市公安局态度十分恶劣。徐州市公安局计防办主任杨德对王培荣说:“我比你都清楚,有些东西你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弄来弄去,不就是那点事吗,你不就知道一点点吗!”王培荣问:“你们知道得比我多,为什么不处理?”杨德答:“那你管得着吗!我想查就查,不想查就不查!我只能跟你这样讲。我跟局长还不能这样讲,(跟局长讲)我肯定查,但是我查不查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徐州市市长潘永和看了江苏电视台的“维权何以这样难”后,当晚打电话给徐州市常务副市长,要求立即解决风华园“三无”劣质防盗门问题。
收到数千住户联名对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的投诉、举报后,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查处,公安部市长多次批示查处,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批示查处……,均石沉大海,投诉、举报人王培荣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三)王培荣四次“民告官”,最终讨了说法
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本的原因在于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或行政不作为,只有通过行政诉讼,使双方受到法律知识教育,可使行政部门提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不但实现解决问题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行政部门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第一次“民告官”
2002年10月8日,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竟是由徐州市物价局定价,王培荣起诉徐州市物价局一、二审均获胜。
2.第二次“民告官”
因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处闫家训经销金额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犯罪行为,反而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打击举报人。2002年10月24日,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审时,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主审法官郑纪峰故意伪造《行政裁定书》、办假案,二审时,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宋新河包庇郑纪峰,办假案,导致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一、二审均败诉。
3.第三次“民告官”
因有关部门不查处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2003年7月7日,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徐州市政府、徐州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局、徐州市物价局五单位行政不作为。王培荣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败诉。
对王培荣的“民告官”,徐州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徐州市委、市政府多次下决心解决风华园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及查处、打击制假售假犯法犯罪行为和制假售假的保护伞,但由于重重阻力,均无法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