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女同学,哈佛大学,哈佛法学院的女同学,说被老师叫起来的某些感受,真的你那一刻就感觉到你的衣裳被扒光了的那种感觉。就是被脱得光光的站在众人面前一样一种羞辱感。第一次被羞辱以后回去发奋努力用功,然后逐渐就上套了。然后就逐渐这样的问题,刚入学的时候,老师问大家,为什么要学法律呀?为正义,到了毕业聚会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说是为正义了。坏的问题吗?坏的结果吗?也许不是我们从美国社会,法律职业对社会的改造,对社会的塑造来说不见得是很坏的一个结果。可能是很好的一个结果,因为他们的法律人很成功地把他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法治的社会。也就是说他们对正义的理解不再像入学时那样简单,他们知道正义是非常复杂的一种利益平衡,他们知道现代社会中建有许多同样的正当的利益会发生冲突,这个时候你如何去进行一种复杂的判断。这是美国式的法律教育的特点,它不需要再去考虑,你们看美国法学院的课程表,所有的除了法律还是法律,
民事诉讼法,学一年半,宪法学一整年,那个
宪法非常非常的复杂,所以,脑子都装满了,还……到法庭上去,就变得非常具有一种律师的样子,thinking like a lawyer像律师一样的思考问题,学会了,美国法律教的特点就是这样。
我们这儿,法律教育是什么样?大陆式的法律教育,大陆式的法律教育就是一种比较宽泛的理论化的东西,以为你们是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刚刚毕业以后搞这种非常实务化的训练,最后会导致一个结果是可能一下被引导错了,欧洲大陆,德国、法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法律教育可能都会偏向一个比较宽泛的理论,跟这个现象相适应的是法学院的毕业生并不是每个人都去做
律师法官检察官,他们可能去做一些个政府里面的雇员,公司里边的高级雇员,还有撒贝宁也是法律系的毕业生,法学院的毕业生,去做新闻工作者,去做主持人,还有不少人去做作家,比方说吧这个,这个卡夫卡,本身就是学法律出身的,有些人去做音乐家比方说门德尔松,就是学法律出身的去做音乐家,比方说,有些人去做革命家,比方说列宁,就是学法律出身的。所以欧洲大陆式的法律教育也许他要培养的人是多方面的。德国的一位著名的比较法学家斯维格特在他的一本著作里头说,法国的这样一种法律教育看起来非常的宽泛,他培养一种人的最基本的法律的观念,法律的历史,法律的概念,它似乎是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提供一种最基本的法律的概念。这样的一个好处是它真的能够影响到社会成员的一种思考方式,德雷夫斯事件的时候就是说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在《曙光报》上发表一篇文章叫《我控诉》,《我控诉》,我控诉就是法国的律师们的常用的一种语言。写出来的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那么,代价,代价是什么?代价这样的一种法律教育必须得有其他的方式去弥补,也就是说他太宽泛了。它不足以让一个人真正具有法律职业所需要的那样一种技能,所以这就一点都不奇怪的是在法国,在德国,在日本,一个人通过法学本科教育以后,通过司法考试以后面都必须在经过一个学徒似的,两年左右的培训,这两年时间里你仍然是教育,但这个教育是有法律事务的人是来担任这样的角色,所以我们现在像是一种各种各样的问题呀集中在一起。我不想给你们05记得刚入学的同学带来太多的一种不大好的信息,或者说影响你们的,比如说早知如此,我到历史系去,那样的高分,到历史去太容易了啊,我要说你们的选择仍然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学习法律,在本科阶段就需习法律,我特别诚恳地说你们不要在法律方面投入太大的精力,还是要拿出相当的的精力投入在文学的,神学的,历史的这些个知识的方面,一种涉猎,一种塑造。我感觉现在的本科教育给我们的感受就是现在的本科教育越来越变成一种初级教育了,就是说好像是位硕士生阶段做准备的一给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我们还应该读一个硕士学位,或者出国去留学读一个博士,所以我想对于一个学生来讲非常重要的是在这一个阶段要有一个非常长远的规划,有些知识是有时间性的,有一些知识的吸取是有时间性的,过了这个时间就没有办法,比方说我拿着这个东西(毛主席语录)给大家看就是说明我的知识的汲取是在那个时间的一种局限。我们在最适合读书的黄金时代,我们在最适合读唐诗宋词啊,读一点个什么史记呀的时候,我们天天读毛主席语录。所以到现在你想让我说唐诗宋词,哎呀,所以后来到大学的时候我想恶补一下,有时候感觉别人谈恋爱都能成功,就是有时候说几句唐诗宋词,就成了,(笑)自己很自卑,很懊恼,也开始下功夫读一读,不成,读不了,已经背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