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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的法律教育(中)——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新生讲座

  我们都可以看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哎呀,最近多事之秋啊,还没有怎么到秋天呢。我前天晚上还写了一篇文章《悼念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我今年4月8号有机会去美国最高法院听他们审理案件。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会。到最高法院参观有过,但只是进去看一看。因为没有赶在审判期,大法官们都不在法庭那儿。我们只是看看这椅子。椅子还不能去坐,他们这个椅子非常神圣,他们这个椅子都是自己搬的。我去看觉得很奇怪,有人椅子高一点,有人椅子矮一点,有的椅子很新,有的椅子很旧。我说九张椅子怎么会这么不一样,他们说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笑)他们被任命为法官以后自己从家里边带把椅子来。(笑)所以有新有旧,式样也不大一样。所以参观者千万不要去坐他们的椅子。这是很神圣的,私人财产,你不能去坐。不像我们参观法庭,上去一屁股就坐下来了,没事儿。(笑)这次,他们说,“哎呀,今天是最后一天,4月8号,他们明天开始又开始休假了,不上班。下一次开庭就11月的第一个周一了。”我说无论如何你们把明天的日程取消掉,我们不搞别的,我一定要去听。结果,听也很简单,你们知道不像中国的中央机构,你要进去那是不可能的,到最高法院去旁听。
  我那天到海淀法院去旁听,都费尽九牛一虎……(笑)费尽移山之力吧换一种说法。一会儿检查我的证,一会儿还要把我的证放在那儿抵押呢拿那个旁听证。我就告诉他们,我急呀,那个案子已经开庭了。这个案子起诉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他们出版了一套丛书叫《法律人丛书》。然后就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主编的这套丛书。(笑)它们成被告了。有一个恶意的家伙,这个很有意思啊。有一个人,前些年到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什么?法律人这三个字!(笑)这三个字我注册,任何在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平面其他的书籍上用法律人,都有侵犯我的权利。天啊,他真的注册了!工商局给他批了,然后他有了这样一个注册商标。然后,你们知道,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杂志叫《中国法律人》,我是那个杂志的顾问。他说你侵权了,你叫《中国法律人》,有“法律人”啊!哎呀法律出版社很屈辱地跟他签订一个协议说我们可以无偿的为你这个网站做广告——他开办了一个网站。接下来,《法制日报》有一个版面叫做《法律人专刊》,(笑)每个礼拜一次……然后说你侵权了,《法制日报》说:好好好,我侵权了,那你作为我的协办单位吧,我每次下面给你打个广告。就这样的!但这次,我们坚决不能容许这样恶毒的家伙。那天在法庭上,后来我就上了那个法庭了,我有没有资格上去说话啊,我就在旁听席上旁听。然后一会儿,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说道:请问审判长,这部书的主编之一的贺卫方教授就在旁听席上,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不是特别了解,能否请他给法庭说一下。审判长是宋鱼水。(惊叹,掌声)我觉得程序很严谨。宋鱼水法官就征求原告说贺教授就在法庭上,如果请他来说明一下有关的情况,你们同意吗?原告方就说:行吧,行吧。(笑)然后我就上去了,我就说,对原告方为传播法律人这个理念做出的努力我感到非常地钦佩的,所以我还是很赞赏你们的做法的;同时呢,我也觉得这样的诉讼是非常的无聊的;我前几天刚刚上了你们的网站看了,我觉得诶有些方面做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我的许多文章被转载在那,而我根本不知道,我保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的权力。(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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