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案被害人不该承受社会制度性悲剧
杨涛
【关键词】王斌余案被害人不该承受社会制度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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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案被害人不该承受社会制度性悲剧
杨 涛
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别人的城市里不断地痛苦挣扎,诚实的劳动没有换来应有的收获,而是备受欺凌。数次讨要工钱无果后,他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无疑,王斌余是值得同情的,从他的悲惨遭遇,我们必须要更多对同他一样的农民工生存境遇进行反思。然而,现在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媒体从先前的对社会制度的反思更多地转向对王斌余死刑判决进行质疑,一些学者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用
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论证不应该对王斌余判处死刑,并对有不同意见的人斥之为"法盲";大量的网友策划着对赦免王斌余的死刑进行签名;一些人更是向中央国家机关写公开信要求赦免王斌余。这种舆论一边倒的现象,已经超出了正常学术探讨的范围,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
因为,对于王斌余案必须在两个层面上探讨问题。首先是对于王斌余案发生的社会根源进行探讨,这是最为重要的,为什么底层的农民工屡屡遭遇到强势集团的欺压?为什么包工头一类的强势集团如此放胆欺压这些农民工?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不能为农民工这些弱势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弱势群体应该如何建立自己的维权组织与开辟自身维权渠道?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们畅通维权渠道?
其次,再从另一个层面探讨问题,这就是对王斌余案的个案进行探讨,其应该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应不应该判处死刑?这就必须依据事实与法律进行评判,即使是对王斌余个人的同情和他当时的实际悲惨遭遇也必须至于法律之下进行评判。大多数网友仅仅是从同情其角度,认为他也是社会制度的被害人的角度从而评判其不应该判处死刑,这不足为由。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在《新京报》发表文章,用
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为其辩护,认为期待可能性就是指
刑法对那些在当时的情境之下,认为那样做有可以理解、有可以同情的原因;作为普通人,要他在这种情况下不这么做是一种苛求,是强人所难。在本案中, 作为一个正常人,面临王斌余这样的困境、委屈、侮辱、冷漠、殴打,都会难以忍受,因此,对其杀人行为虽可定罪判刑,但如认为没有任何可以宽宥的地方,不给余地,对其处以极刑,就违背了人性,让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