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城镇化建设的法律调整。从世界各国现代经济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经济的现代化是以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由于工业化要求人口向城市集聚,必然伴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化反过来又促进高素质人才与资金、交通、能源、通讯等资源的结合,创造出更大财富。恩格斯在谈到伦敦时说:“这样的城市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东西。这种大规模的的集中,250万人这样的集聚在一个地方,使这250万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⑥没有城市化进程,就不可能有现代化进程,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地区、温州地区、苏南地区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相比较而言,西部地区城市化发展滞后,新建市及新建镇数量远远不及东部地区,且其密度小,布局和规模也不尽合理。据统计,1999年全国有668个城市,其中占国土面积14%的东部地区,有城市288个,而占国土面积56%的西部地区,只有121个城市。小、中、大城市之比,东部为1∶0.47∶0.32,西部则为1∶0.33∶0.10。全国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85座,西部10个省区市只有9座,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37座,西部只有7座。西部要3373万人才拥有一座大城市,而东部、中部分别只需1082万人和1466万人就拥有一座。发展城镇化,应该是西部开发的应有之义。在西部大开发中,引进人才、筹集资金、吸引外商投资、建设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取得预期成效和形成长盛不衰的生命力,只有在西部地区城镇化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有了城镇的发展,才能使西部地区土地广阔、物产丰富这一优势与中国人多包括东部剩余劳动力这一优势结合起来,才能使各种产业包括教育、娱乐、住宅、通信、旅游、水电等行业作为城镇化的扩展得到发展。为了使西部地区城镇化有序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应突破1989年颁布的《
城市规划法》中关于“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的限制,制定《西部地区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在指导思想上鼓励在河流区域和交通要道旁、贸易中转区域发展规模适宜的城市,形成以一些特大城市为核心,大中城市合理布局,并有众多小城镇烘托配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西部城镇网络体系。结合西部的特点,首先要以重庆、成都、西安等特大城市为“增长极”,依托这些城市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发展高科技、高效益、开放型的经济带,充分发挥其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中央关于建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是英明之举,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其次要沿河流、沿交通要道、沿贸易必经之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一些人员集散地兴建、发展中小城镇,使之成为联系城乡关系的重要环节和桥梁,成为当地农民认识世界、发展产业的桥头堡,带动当地农民改变观念,发展商品经济。再次,在城镇化发展法规中,要具体规定出农民进城、城市人返回农村均从其自愿,可以迁户籍或不迁户籍,农民进城后原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城市人下乡也可以受让土地使用权,这样可以增加城市竞争性,也可以使土地向劳动能手、科学种田者集中,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最后,也要规定不准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工作“业绩”,徒有虚名发展城镇,如强行要求一村村农民按照一排一排机械划一的别墅式住宅方式重新建房,那样只能增加农民负担,不会有现代城镇的实际内涵。
第四,产业结构的法律调整,改革开放后,东部地区大力发展集体经营和私营经济、混合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得到极大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学家辜胜阻研究提出:“每年社会财富的增量中,非国有经济则占80%,有的地区占90%,也就是说它只用了20%的资源,产生了80%-90%的社会财富。”⑦而西部地区非国有经济发展明显滞后,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截止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120.1万户,其中东部10省市占74.2万户,西部10省区占13.6万户;广东省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工业产值516.77亿元,高于西部地区10省区工业产值之和;东部10省市总工业产值76680.56亿元,而西部10省区为9897.38亿元,不及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任何一省;东部10省市的第三产业总值为17256.56亿元,西部10省区为3836.68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北京、上海、天津分别达56.58%、47.79%、45.07%,已经超过国际上关于现代化的标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西部地区除西安、重庆、成都等大城市,其他地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不高、高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率不足。在传统工、农业方面,西部地区的国有企业相当一部分是以资源型为主的采掘工业和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不高,还有一部分是以前“三线”建设时期的工业项目,大多处在崇山竣岭中,使这些企业在军转民、“二次创业”中调整产品结构带来不小难度;西部地区传统农业由于水资源短缺或交通不便,使其生产粮食率低,商品化程度低,影响了传统农业的发展。为了有效地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应制定若干实施条例,如《关于促进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制、脱困的决定》、《关于促进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鼓励西部地区发展高效农业的决定》、《鼓励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决定》等。在这些法规中,应包括有以下内容:鼓励西部企业发展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的能源工业、冶金工业、原材料工业、石油工业、天然气工业等重化工工业,向上游推动冶金、石化、机电工业发展,向下游带动交通、运输、城镇、旅游业发展,形成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鼓励西部地区企业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产业、生物工程、节能与环保工程、新材料工程,尤其是要结合西部农牧业、中药种殖业优势发展高效农业;鼓励西部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第三产业,如运输、交通、娱乐、旅游、体育,尤其是能体现少数民族优势的民族文化旅游、民族生态农业(牧业、林业等)旅游、民族体育、民族饮食等产业。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西部地区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民族特色的丰富内涵,如充分开发历史上非常有名的自西安经新疆入中西亚的“丝绸之路”、自四川经云南入缅甸的“蜀身毒道”、自西藏经尼泊尔入印度的“吐蕃泥波罗道”,形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旅游业、娱乐业、商标权业,并带动交通、边贸、城镇发展。西部地区所具有的民族特色这一资源是具有无限魅力的,这一资源的开发,将成为西部开发中一道亮责的风景线,必将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