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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投资银行两种模式的比较

  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综合模式与分业模式都有利于提高效率,同时,综合模式还有利于加强竞争,分业模式有利于降低不良竞争。
  六.关于国家宏观调控方面
  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主要通过三大工具实现,即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其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行为而达到刺激或抑制经济增长的目的,这样商业银行业务覆盖面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中央银行政策效力波及的范围和程度。如果商业银行介入证券业,则中央银行的政策效力可直接渗透到证券业,并以此为媒介影响证券市场其他投资者的行为,从而达到有效调节宏观经济的目的。反之,则中央银行的政策效力就会大减。虽然中央银行直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也可以调节证券市场,但在调节手段的运用和效力的实现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差,不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那样快捷有效,如果允许商业银行介入证券业,中央银行三大政策工具可以同时渗透到证券市场内,发挥三管齐下的效力。可见,从中央银行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和证券业融合是有其内在原因。
  在分业模式中,由于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各自承担的任务不同、作用不同,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同,分业经营有利于政府实施分层次的宏观管理。但这种宏观管理不同于前面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指在市场机制下,政府针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刺激或抑制经济增长为目的随机性政策行为,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分业模式中的宏观管理较强调政府长时期较稳定的政策管理。因此,在市场机制比较发达的条件下,综合模式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投资银行两种模式的优劣并不是绝对的,一定要结合本国的客观经济条件来判断,离开了这一分析基础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是不合适的。一国的金融制度是由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条件所决定的。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我国只能实行金融业务分业经营,这是我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至于这一阶段需要多长时间,要实事求是,立足于我国的具体情况,视企业改革、金融改革、法制建设、监管制度、科技发展等各方面因素来决定。另一方面,世贸组织对金融市场准入规范的核心是要求参加国应全方位开放本国的金融市场,尽可能允许各方自由地进入对方金融服务领域,这必将对我国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造成很大压力。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西方投资银行在80年代以后出现了综合化发展趋势,为了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的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也必然将走向融合的道路,我们必须作好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因此,现实的国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决定了我国选择的投资银行模式应该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在一定的范围进行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加快金融业的改革步伐,加强中央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商业银行自我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全面推行综合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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