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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至上与思想困厄——《中国意识的危机》读后

伦理至上与思想困厄——《中国意识的危机》读后


谢晖


【关键词】无
【全文】
  一、 该书的简介及评价
  一本好的书,大概不在其页数的厚薄,文字的长短;也不在于其只表达自己,而于人无所启迪。真正好的书,在于既能表达自己,又能启迪他人,我爱读这样的书。
  手头这本《中国意识的危机》不足十四万字,却其中注释和他人文字占去了全书总字数的约三分之一,但它给予我的,不仅是著者美籍华人林毓生教授的沉思,而且引发了我思维的火花:中国意识的困境究竟来自何处?在中国,“奇理斯玛”——这个“神圣的天赋”究竟是什么?而为什么中国的一代豪士们,诸如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会寻求一条全面反传统的道路,而自己又无法摆脱开传统。
  作者在该书中,运用马克撕·韦伯社会学和波泥拉科学哲学中两个崭新的概念:“奇理斯玛”(意为“神圣的天赋”)和“支援意识”作为其论证的理论基石。这两个概念,本来名异质同,前者来自基督教语汇,指经过了“神”点化的权威人物。后来马克斯·韦伯将其引入社会学领域,作为定界个人权威最高标志的特殊名词。一般地讲,在各个行业中具有特创力的至高无上者便是“奇理斯玛”权威,但这时仅指各人权威。再后来,美国社会学家席尔斯将产生社会秩序(或社会意识)的至高无上的行为角色、物质等等均归结为“奇理斯玛”权威。而后一个概念是爱因斯坦的好友、世纪初有成就的化学家和哲学家波尼尔的创造。“支援意识”的要旨,是说人们在过去经验过程中所慢慢形成的、并不断指导人们行动的一种潜在的意识。不论是“奇理斯玛权威”还是“支援意识”,在最初均是均是针对个人“权威”与个人的无法扭转的“经验”而言的。但是毕竟个人是社会的个人,社会是个人的放大,个人之权威——“个人的无法改变的经验”之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便形成了该国家或民族的“奇理斯玛权威”和“支援意识”,最后,形成民族意识的沉淀和结构,这种结构俗谓之“传统”。其特殊的魅力规范着社会和人们的行为,之所以如此,当然有其充分条件,即支配人们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奇理斯玛权威”和“支援意识”是具有活力的,而绝非是僵化的,一触即溃的。正是在此意义上,林教授富有远见地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不能被人们人为地一刀切断,不能被彻底“焚毁”,重新创造,而只能在原有文化传统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其成为生生不息的永恒的“奇理斯玛”。
  但由于主题及观察角度所限,林教授毕竟没有更深层次地和更准确地探讨中国意识中的“奇理斯玛权威”究竟为何,因此,其结论不免有些令人难以接受。固然,孔学思想中“借思想以解决问题”的思想模式和“天之子”、“天人合一”、“奉天命而治世”的思想在中国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然而,前者那种表象的、从字面本身看来无多少实际内容的东西,并不是中国意识中的“奇理斯玛权威”,只有在其中寻找出更深刻,确然在实践中规范着中国之社会秩序,并不断引导国人行为的精神内容,则“借思想以解决问题”才会成为中国的“奇理斯玛权威”。而后者诚然在中国统治者对人民的的治理权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遍翻世界各民族史籍,在中世纪及其之前,几乎毫无例外地均以“神”、“上帝”或“真主”统治(这一点只要翻《圣经》、《古兰经》和有关的佛经典籍就所知更深了)。以至于时至今日,最发达的、切断了宗教基础的美国人民仍然同中国人奉天一样,尊奉基督教。而具有创造性预见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依然拿着在“自然法”这个纯朴而原始的名词为资产阶级统治设计宏图(洛克、卢梭、孟德斯鸠恐怕是最伟大的代表)。认真地说来,上帝、神与中国人的“天”在信仰结构上并非没有任何可比性。所以,“天”、“神”等等,是在界定各民族共有的“奇理斯玛”权威而不是中国学识中特有的“奇理斯玛权威”。然而,更重要的是:中国人的“天”富于“人伦”特征,“天”被人为地“人格化”。由此出发,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借思想以解决问题”的精神内容,什么是中国意识中特有的“奇理斯玛”权威。当然,只有到了这一层,我们的书评才不至于是“述而不作”,而是“六经注我”。
  二、“血缘伦理”——中国意识的“奇理斯玛”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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