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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困境中的大学

  贺:大学是在西方社会首先创立的。在将近一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大学也经历过自治和学术制度等方面逐渐确立的漫长过程。我们的大学历史不过百年有余,而且这种新型教育机构的引进与其他外来事物一样也必然在改造我们的社会的同时受到本土文化的改造。最突出的是大学独立方面的困难。西方最早的大学是与教会相关联的,近代大学追求独立、学者追求学术自由的对象往往是宗教当局的控制,而较少指向世俗当局。但是,我们没有这样的背景;最早的大学正是政府变法图新的产物,从其建立伊始,就处在政府的控制之下。后来西方传教士创建了一些教会大学,像燕京、东吴等大学在民国期间都取得和巨大的成功。但是,1930年代之后政府对于教会大学的控制日益加剧,教会大学在保持招生条件、教材选择、课程设置、学制安排以及教育风格的独立性上遭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到了1952年,这些教会大学索性完全被关闭了。在今天的整个高等教育格局中,国立大学一统天下的状况实际上意味着我们这里的大学与国家关系类型与西方完全不同。
   大学对于国家权力的依附当然会直接影响到教育管理模式和教师的地位。不妨看一下我们的《高等教育法》,你可以发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样的表达。党委和校长是大学管理中最重要的两大角色,按照现在的实践,党委书记乃是学校的“一把手”。由于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领导”和“负责制”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哪些事务属于党委的权力范围,哪些属于校长的管辖领域,两者发生争议又通过怎样的机制予以解决,所有这些都是相当含糊的。很长时间以来,不少大学都存在着书记与校长相互对立,勾心斗角,导致整个学校人心涣散,便是法律上的这些缺陷导致的必然结果。
   与书记与校长之间矛盾相比,教师群体在校政管理上的边缘化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教育以及学术制度的所有决策上,教师都完全不是一个主导性的角色,仿佛只是一批受雇于学校的雇员。院系召开教师会议,通常的模式是“领导”讲话,教师和员工听会,讲完散会,教师根本就没有多少发言机会。这一次我宣布暂停招生,有些人就批评说我无权擅自停招,否则便是不遵守规则。这样的说法明显地是把教师放在雇员的位置上了。不,大学教师不是雇员,而是大学的主人。
  《新周刊》:您认为,目前我们国家在培养专业学术人才方面存在哪些主要的弊端?您认为该如何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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