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金融压力能大大减少一国政府参与传统形式的经济管制的动力。更有甚者,在全球化经济中,在工厂和劳力上的投资是没有尽头的,如果以税收和管制负担表现的成本太高,这种投资会很容易地流到其他回报更高的地方。在世界不同地方经营的公司这样就可以选择将其活动转移或扩展到更有利的国家。即使这样的“地方化威胁”不会实现,它们也有影响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政治和政策决定的重要能力。实际上,政府不一定必然显得软弱,而可以靠采取“促进增长”的经济政策,也就是靠肯定性的强调低税收和更少的管制来显得活跃。这种方式使得政府能“做些事”,即使做这些事的结果是减少其在经济中的总的作用。
然而,只将管制改革放在公的领域或私的领域,看来都赋予了公、私界限不应有的意义和重要性。在有些情况下,将某一政策领域私营化并不必然消除政府和公权力的参与,而是运用市场规律来执行涉及到的公共政策。在其他领域,将作出的决策可能完全是私人的决策,而且最好留给市场──如气或油的出厂价格。运用私人或市场方式来达到公共目的,应被视为不同于私权力的运用;这种私权力企图完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集体的决策程序。
二、行政法与政府──一些当前的途径
联邦近来的管制改革包括一些私有化的明显例证──即政府的完全退却和将许多决策全部交还给私营市场。20世纪70年代,航空的一些方面不再受约束,民用航空委员会被撤销;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厂价格控制被取消;最近州际商业委员会也被废除。诚然,在大规模进行立法改革的同时,州仍然介入,但它必须越来越纳入市场因素以取得公益的目的。事实上,市场的模式、途径、语言和概念主导了联邦政府目前达到其立法目的的途径。这在Gore委员会的关于重新创造政府报告的语言、途径、建议和语气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在1993年9月公布的第一份《国家行动回顾报告》(NPR)中,Gore委员会概括了美国政府的现状和一个“重新创建”政府的计划,以使其能更好地为美国人民服务,并在这个全球化的新时代继续领导世界。在这个报告中,委员会说它的目标是创造一个“有意义的”、“能得出结果的”、“将顾客放在第一位的”、“让钱花得值得的”政府。为此目的,它指示所有机构首脑“减少过时的法规”,“奖励结果,而不是繁文缛节”,“走出华盛顿,创造基本的合作关系”,“磋商,而不是命令”。从发布第一份报告起,该委员会已经两次发布修改案,最近的一次大胆地宣称:“大政府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在全球背景下的这种新构想的运用,预言了美国行政法的重大变化,它包括如下内容:(1)各级政府公私部门的新融合;(2)对公和私的重新定义,或至少在私人部门那些职责可被履行;(3)在行政机构进行自由裁量时,更多地依赖决策的谈判和磋商模式;(4)公共参与的萎缩源于对私有化和将公共职能授予私营实体的依赖;(5)降低公益价值作用的市场学说,代之以成本──效益分析的市场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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