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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

  法意要说:
  一、司法的权威源自于人民对司法公正性的信仰。这种信仰通过并只能通过法院的一份又一份公正的判决积累起来。这些年来,人民法院为了树立司法权威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由于司法体制、政治体制等诸多原因,这些措施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释解人民对司法的不信任。司法是疏通社会不满的专业管道。管道不畅,纠纷四溢,导致人民到处上访。我将这一现象归结为:“上访是因为司法不畅。”
  二、正义根植于信赖。信仰的树立需要费尽移山精力,而信仰的坍塌却只在一夜之间。为了保障法官自主、公正、独立地审理案件,我不赞成在法院实行错案追究制——只要法官是在公正地履行职责。法官判案,不仅要有见识,还要有胆识,错案追究制会吓破法官的胆。同时,为了维护司法的纯洁性,对于那些上下其手,枉法卖权者,要坚决、干净、彻底地清除之。司法积弊已久,决非一日之寒,必须从制度上有所突破,而完善的陪审制是根治司法腐败的一剂良药。
  三、托克维尔在170多年就曾断言,陪审制对主审法官有利。本次陪审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英美的陪审制将事实的判断权交给陪审员,如果出现事实判断错误,法官可以很超然地说:“我虽然对此感到遗憾,但这是陪审员的事,我无能为力。”超然赢得神圣。
  城管执法吓死人
  原告是一位下岗工人,和妻子一起在街道边摆地摊,卖包子。一日,城管的车呼啸而来,贩夫走卒们望风而逃,作鸟兽散。原告没能脱逃,落到了城管的手中。城管将原告车上的包子放在地下,将三轮车往城管的执法车上拉,要没收。三轮车是原告生活的主要依据,原告当然力拒。就在拉拉扯扯之间,原告的妻子一头栽倒在地,口吐黄水,大小便失禁。城管立即安排人和车将其妻拉到医院抢救。几十分钟后其妻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妻患有脂肪性心脏病——我记得不很准确。据法医称,这种病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任何表现,但如果受到外界强烈刺激,可能突然发病,导致死亡。
  事件发生后,媒体大加炒作,称城管执法气死人,吓死人。城管觉得很委屈。城管说,我们执法过程中,没有任何暴力行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接触死者,她的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要判决我们败诉,我们将来还怎么执法?媒体的压力和城管的实力使得法院必须慎重审理此案。法院决定请我们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
  接到任务和诉讼材料后,我分析了一下,觉得案件主要有两个问题:1.城管行为的合法性;2.死者的死亡与城管的执法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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