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思考与建议
境外的培训、考察,使我们对当今世界的形势、发展现状及趋势有了直观的了解和感受,对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及法制状况有了切身的认识与了解,使大家对邓小平理论和小平同志所说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有了更深的体会,对“三个代表”要求的汲取一切先进文化的精髓,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有了更切实的理解。
此次在法国的培训,使我们对法国及欧洲的社会文化、政治、司法制度、市场经济的模式和运作的方式,有了一次难得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同时,有助于广大司法外事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对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的宏观把握能力。
借鉴国外司法制度中的一些有益的经验与做法,深化我们的改革,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意见,也是司法行政外事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学习到了发达国家在司法行政上的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见识了一些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国际贯例。
培训不仅是单向的学习,同时是双向的交流与互动,更是一次向外方宣传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宣传一个正在不断深化的司法改革、日益走向依法治国的中国法制极好的机会。
本次境外培训,我们学到了知识,丰富了阅历。同时全体团员表现出了极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大家在都能主动积极的利用一切机会,向外国同行介绍我国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宣传近年来我国在司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引起了外国同行的极大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培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收取了预期的效果。同时,大家也对如何巩固此次培训的成果,并将本次培训所取得的成果及其经验教训通过相应的机制,将其固定下来,并使其可操作化,以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与指导,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尽快使全国司法外事干部的培训计划制度化,制订短、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的培训总规划
本次培训是类似培训项目中的第一次,带有很大的探索性和开拓性,同时其取得的成果也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国司法行政改革力度也不断加大的大背景下,对司法外事工作及其干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种临时性的、未形成制度的培训显得很不适应形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大家建议应由司法部的相关部门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出发,尽快制定一项长短结合的培训规划,确定全国司法外事干部未来三、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指导全国司法外事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全国司法外事工作能在新形势下有一个较大的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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