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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培训团赴法国培训情况报告

全国司法培训团赴法国培训情况报告


李永禄 熊桂林


【关键词】司法 培训 报告
【全文】
  全国司法培训团赴法国培训情况报告
  李永禄
  一、基本情况
  200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由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办公室主任耿志超率领的全国司法培训团一行16人,赴法国进行了法律制度和外事规则与实践培训。培训团成员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北、陕西、广西、宁夏、南京、深圳和新疆及建设兵团的司法厅、局和《法制日报》的外事干部。培训团到访之处均受到当地国司法界的高度重视,并受到较高规格的礼遇。在法国培训期间,法国司法部部长特地通过法中协会会长温明登先生(本培训团的合作方)向培训团转达欢迎及问候之意。
  本次培训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司法部的高度重视,司法协助外事司领导亲自抓,外事司的相关同志为此次培训作了较充分准备。应该说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全团同志学到了知识,提高的素养,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锻炼了能力,培育了队伍。
  同时,全团同志同外国司法界同行积极坦诚地交流、介绍我国司法改革近年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加深了国外司法界对我国法制建设现状的了解。交流不仅增进了中外司法界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同时在交流中也充分展示了我方司法外事干部专业练熟、文明有礼的风貌。全团同志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认真听取外方讲解和培训,实地参观了高等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
  二、前期工作扎实充分——奠定了培训顺利完成的基础
  前期工作扎实、充分是该次培训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一个重要前提。培训团出发的前两天,全体团员在北京集训了两天。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宫晓冰、副司长郑静仁给团员们讲解了外事业务、外事纪律方面的内容。外事司还专门请来外交部研究室的参赞齐前进、礼宾司一秘朱一泠为大家作了当前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外交政策以及外事礼仪方面的讲座,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行前集训很有必要,通过集训大家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对我国外交大政方针的理解,为后来到国外的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请来外交部的专家,给大家作一些业务上的指导更是非常必要,大家虽都是从事外事工作的干部,尤其是地方上的同志,能接受到外交部专家非常专业的指导的机会还是很难得的。
  三、赴法国实地培训——了解最具代表性的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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