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面对世遗景点涨价风潮,我们应该深入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任你反对声声,我自涨价不动”?为什么没有一个机制来约束这种有损公共利益的涨价行为?一个多方共赢的方案将如何产生?事实上自1998年《
价格法》颁布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举行了上千场的价格听证会,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2003年,省会济南市也举行了首次价格听证会,会议的主题是关于自来水提价的问题。2004年9月11日,省会济南再次举行了“济南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广受关注的供热调价方案曾引来多方关注。就是这样一场牵涉到各方利益的重要的听证会,在报名的当日,各个报名点却出现了门可罗雀的尴尬场景。与2003年的自来水涨价听证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些听证代表认为,把一个涨价“听证会”开成了涨价可行的“论证会”,每一次听证的结果总是“涨价挡不住”,听证还有何用?从而挫伤了人们参与听证的积极性。而此次“世遗涨价事件”,无疑是现行价格听证制度遇到的新挑战。随着公共事务逐渐进入百姓视野和大众传媒的空前发达,对于听证会要有新的解读和反思,并辅之以科学而明智的对策。要言之,世遗景点不是不可以涨价,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如何做好经营与保护并在诸多利益主体间寻找平衡,万众瞩目,所关殊大,期望通过一场令人难以信服的听证会便率尔操斛,是轻率的也是难以长期施行的。实际上,像世遗景点涨价这样重大的决策行为,仅仅靠一次听证会就想全面地了解民意继而产生科学的实施方案,本身就是不现实的。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时代,有效调查民意的方法很多,比如网络调查就可以征集到全国各地而不仅仅是北京的民意。对于各种重大决策的民意征集,听证会只能是其中的一种而并非全部。因此,在6个世遗景点,乃至于更多的著名景点是否涨价的决策作出之前,我们期待着有关方面能够开拓思路,更广泛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意征集,并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严格程序化操作与考量,以作出客观、公正、科学从而令人信服的正确决策。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依法行政已成为大势所趋,不同的价格听证会可能会渐渐多起来,北京“世遗涨价听证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充分的注意,并作为操作者的前车之鉴,但愿我们会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有所进步和提高。
作者:宋 焱 教授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系
附:
※美国对著名景点的管理及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