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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效益的监狱行刑运作机制的建立

  全面深刻把握行刑运作机制的原理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有助于我们增强效益意识,努力探索一种高效率的机制;2、有助于我们为监狱行刑机制的改革寻找到科学可行的办法;3、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机制内部的矛盾现象;4、有助于执法人员提高业务素质;5、有助于行刑法制化建设。
  二、协调行刑运作机制诸要素关系,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作用,实现行刑高效益。
  由于行刑运作机制的整体系统性,所以在行刑实践中必须把握其诸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才能有效发挥该机制的整体系统功能。在机制系统内,行刑环境是客观条件,是机制的物质载体;行刑手段是机制的外在表达形式;行刑制度是其核心内容;行刑主客体是机制的主观性因素,具有能动性,也是机制运转的根本动力。所以,在行刑机制运作过程中,必须坚持整体系统原则,从客观实际条件出发,严格按制度办事,充分调动行刑主客体的主观积极性,才能形成协调运作的高效行刑运作机制。
  (一)、与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优化行刑环境
  行刑环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指物态环境,其次是指监狱运用狱政法规和监规纪律所营造的行刑氛围;最后还指监区文化环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相互影响的,它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决定监狱行刑运作机制的质量。
  1、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同步,大力提高行刑环境的物质文明水平
  罪犯来自社会,将来还要回归社会。监狱不仅要完成惩罚罪犯的任务,更重要的还要进行复杂艰苦的改造罪犯的工作。只有成功完成了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监狱工作才是富有成效的,也才全面落实了监狱工作方针。正因为此,监狱行刑物态环境的物质文明建设才显得至关重要,它不仅表达了当代社会对监狱行刑文明化的现实要求,也是监狱完成改造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监狱必须从客观条件出发,不断改善行刑物质环境条件,争取更多的社会投入,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努力保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大力提高行刑环境的物质文明程度,拉近与社会的距离,减少与社会的反差。
  2、营造良好的行刑氛围,实现监狱工作的政治文明。监狱是执法机关,有着比对社会执法活动更为严格规范的执法要求。监狱“小社会”的公民是罪犯,监狱的一切惩罚与改造活动都带有执法性,因此,必须营造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形成良好的狱内执法环境,也同时可体现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政治文明。
  3、大力开展监区精神文明建设,以社会主流文化引导罪犯走上自觉改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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