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诗是中国人一直以来的传统,这种东西,比如说唐诗三百首,就是小学生也会吟,那么这种吟诗作画这套东西,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大家知道诗的能力跟司法推理的能力之间是否有某种关联,这是我要提出来的一个问题,大家不妨想一想。那么书法的能力,写毛笔字要写得很好,考科举的时候你要是字写得难看,像现在我们大家都用电脑啊,搞的现在的学生我看那字啊写的越来难看了,像我孩子我就觉得怎么会写得这么难看呢,怎么练的这个字,古人从小他们都要写毛笔字,因为将来做官,你要毛笔字不行的话不可能,就是说这条路已经断了,你再不行,你毛笔字不能不行。我们看至少毛泽东那一代的领导人他们的毛笔字拿出来都是很漂亮的,朱德啊,林彪啊,彭德怀啊,他们的字写的都不坏。但是现在的领导人字写的就都不成了。同学们你们以后当了地方官员,千万别叫领导人题字,而且像泰山那种地方居然也有人敢上去题字。也敢把自己的
字刻上去,我觉得简直摧残中国的文化,如果字写的好也可以,如果字写的歪七扭八的,有些人觉得这个字还不错,像中国古人说的墨出要有力量。我们知道像这些东西能否让一个官员具有法律素养,很值得我们疑问的一个大问题,我们简短的说,大家可以想象这样一个社会,几千年来的制度,同学们也可以看一看我们古代的司法判决,这些官员做判决的时候,哪个因素会影响他的决策,他到底依据怎样的一种规则来判决一个案件,当一个人不具备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的时候,他最大的问题是到底依据什么。
好,我自己准备一些古代这方面的判决案例,中国古代的官员判决案例的时候常常讲故事,他不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律,大家都知道法律规则在古典时代也有,他们根本不是很认真的去解释这个规则,宋刑统里面规定所谓不孝,不孝之罪规定的许多构成要件,但是这个不孝之罪很可怕,不赦之大罪。包括父母在殴打,辱骂,你把老头子打了一顿,这是不孝。供养有缺,你自己剩了5000元钱,结果老头老太太吃不上饭。父母祖父母活的好好的,你为了回趟家,你跟老师请假说奔丧去,或者说父母祖父母已经死了,你说没事,然后还活的好好的,还唱邓丽君的歌,这个不得了,这东西都是不孝之罪。我发现在南宋的时候有一个案件,各种事实要件都具备了,但是硬叫这个法官解释来解释去的,最后就没事了,打了几大板子最后就没事了,不构成不孝之罪。我发现这个解释的过程中间,充满了变数,没有任何确定性,因为他利用资源不同,举历史上的案例,过去有一个什么人,他怎么好怎么好,加剧了一种法官决策方面的依据不确定性,尤其是一般的所有物方面的纠纷,法官经常运用某种道德的力量来对当事人进行斥责,这个斥责过程,我们看到如果道德的力量夹在法律中间的话,可以说法律的确定就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前几年突然冒出来几个字,这个我不喜欢,什么叫以德治国,那个以法治治国还没落实,又要以德治国,在这样一个缺德的时代,要以什么德来治国,所以我不喜欢,最大的问题是道德这个东西有什么确定的东西,道德是大家内心对某种行为某种善恶的考量,这东西它能治国吗?我到南京去开会,师范学门口正在搞拆迁,拆的热热闹闹,有那个大横幅在上面挂着,什么依法拆迁,以德拆迁,以德拆迁是以什么东西来拆迁,我真的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那么古典时代的法官经常涉足某种道德的力量,要给某些人斥责,这样一种东西又加剧了法律规则依据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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