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誉风险对监管制度的要求
它主要包括:要求监管部门制订和监测有关网上银行业务活动的实施标准,敦促银行机构强化内部控制,尤其要求其注重对网上银行业务的连续性计划、恢复与应急计划以及同新闻界与公众的沟通战略进行定期审查与测试,等等。
4、法律风险对监管制度的要求
网上银行业务复杂的法律问题与法律风险的存在要求:(1)从总体上改革原有的银行监管体制,将网上银行业务的诸多问题纳入其中予以规范和明确;(2)对现存的具体监管制度作出必要调整,对新出现的未决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3)监管机构须提醒和督促那些正在从事或拟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机构管理层在作出决策前或业务活动过程中都充分透彻地研究各相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尽量在已明确的法律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以避免法律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法律风险;(4)由于网上银行业务的法律风险还牵涉到银行法以外的其他诸多法律部门,因此,它还要求加强监管当局与其他立法机构的合作和协调,就网上银行业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在各个相关法律部门如
票据法、税法、证据法、电子商务法等中作出相应配套的调整。
5、其他风险类型对监管制度提出的要求
网上银行业务中放大的信用风险要求银行管理层制订有效的放贷政策,加强有效的信贷管理,进行信用监测,以控制银行的总体贷款风险;增加的流动性风险要求银行机构根据网上银行业务量,确保对存贷款的流动性和波动性实施更多监控;新型的市场风险则要求银行保持合适的管理体系,以便监测、衡量和管理市场价格的波动及网上银行业务对市场波动性的影响;外汇风险的存在则要求银行监管者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具备适当的风险管理系统和正确管理这些风险的技能。
然而,实践中,对于一个从事或拟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机构而言,因从事网上银行业务而面临的诸种类型的风险往往是相互交织和联系在一起的,很难严格划分出彼此之间的界限。因此,综合看来,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对监管制度所提出的新要求可大体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1、要求银行管理层在更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完成推出新产品前的战略评估、风险分析及安全审查等必备工作。
2、要求在银行业务风险监管制度中加强对因技术问题引发之相关风险的监测,提高对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可靠性、交互性及规模可变性等技术方面的监管标准与要求。
3、要求传统监管制度下的银行业监管者加强与其他金融部门监管者之间的合作,并提高其监管水平和技巧,以适应网上银行业务带来的更为复杂的情况。
4、要求在监管制度中高度重视系统和数据安全性问题,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监控。
5、要求进行更为密切、有效的国际监管合作。
6、要求银行监管者们加强自身监管力量,配备和补充具有合格技术知识与技能的监管人员。
(二)网上银行业务对传统监管体制的挑战
事实上,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对监管制度所提出的各种要求在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和制度框架内是无法得到满足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对传统监管体制构成了重大挑战。
1、传统监管制度对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监管存在设计上的先天不足。网上银行业务总体上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改变了现存风险的特点和范围,使得原有金融体系中滋生了新的风险因素,而这些因素是传统监管制度设计之初所不曾也不能预见的。这导致传统监管制度在网上银行业务新的风险因素面前显得捉襟见肘、难以适应。新的挑战迫切要求传统监管制度作出新的相应调整。
2、传统监管体制下监管基础的变化造成某些情况下的监管失灵,从而暴露出传统银行业监管者控制力的局限性。网上银行业务作为创新业务加速了金融结构的重大变化。特别是信息技术与金融创新的相互作用,使得信息产业与银行产业两个原本截然不同的行业的边界开始趋于模糊。不仅如此,网上银行业务还正在改变金融机构的结构和功能,原有的金融机构的划分也日益模糊起来。我们既存的监管体制是建立在金融机构的传统种类划分之基础上的,而这种区分各类金融机构的传统界线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变得日益无足轻重起来。因此,传统监管体制将面临丧失监管之实施基础的危险。此外,网上银行业务对信息技术的高度依赖,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本身专业技术能力的欠缺,使得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对如电信公司、软件公司等第三方的依赖日益加深。一方面,日渐增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介入网上银行业务,而另一方面,它们又大都未受到与银行同样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其直接结果是,这些不受管制的机构所造成的风险将会超出银行监管者所能控制的范围,使监管者的监管实效大打折扣,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给金融体系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
3、传统监管体制下对法律规则与自律规则的平衡与选择在适用于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监管时面临新的考验。网上银行业务所涉信息技术的动态性、发展性使得单一的法律监管规则的优势因踌躇于追求稳定性和灵活性两者之间而不能充分彰显。这就需要行业自律规则予以补充和协调。在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监管方面,自律规范较之传统业务下更受瞩目,因为许多新的技术标准和控制指标的确定都离不开自律组织的主持和参与。所以说,网上银行业务对金融监管方式的选择具有重大影响。该业务所包含的技术变革的性质和范围可能要求监管当局在重视制订监管规则和强调行业自律之间实现新的平衡。
4、传统金融监管体制下所忽视的法律或公共政策问题在网上银行业务中更为凸显。网上银行业务可能引发的新问题还可能改变(增加或减少)人们对现有公共政策事项的关注程度,从而引导着监管者注意力和监管资源的具体投向。例如,伴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隐私权问题就开始受到日益增多的重视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