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官员
贺卫方
【全文】
官员腐败是当今我们面临的相当严重的问题。每当某个官员的腐 败行为被揭露出来,总是引起公众的义愤,人们常指责这类官员品行 恶劣,私而忘公,完全背离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 对此类害群之马必须除恶务尽。同时,人们也相信,对腐败官员的严 厉惩罚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使其他官员有所畏惧和收敛,使官 场充满清正廉洁之风。
不过,我倒想为官员们--包括那些因腐败而受到惩罚的官员们 ——说几句话。在我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官员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的原因不只是个人品行和修养,更在于我们对官员的要求以及给官员 设置的制度环境太过苛刻或险恶,使得他们经常不由自主地走向腐败。
当然,我们的确对官员设置了一系列监督机制,例如人民代表大 会对行政以及司法官员的监督,便载诸
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 权力机关,行使对其他所有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 罢免官员。但是,人大能否有效地行使这种权力呢?答案恐怕就不那 么肯定了。例如,据有关报道,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 种腐败行为已经持续有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为什么北京市人大 从来没有提起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 过呢?
监督机关不仅仅包括人大,实际上对官员的收受贿赂、将国家财 富攫为己有的犯罪行为,检察院也负有追究的责任。早在彼得大帝时 代的俄罗斯,检察机关就被称为“君主的眼睛”,在我们这里,各级 检察院更应当成为“人民的眼睛”,明察秋毫,不容砂子。事实上, 我们也经常听到检察机关的官员们表示他们不畏权势,对任何人的犯 罪行为都坚决地加以追究。然而,在那么长时间里,检察院对陈王等 人并没有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独立检察权,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或者干脆就是“睁眼瞎”,这是为什么?
还有,各种大众传媒对各种不正当的行为也是应当及时地和毫无 保留地加以揭露的,北京市又是各种传媒最集中的地方,既有北京的, 又有非北京的。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这些人民的“喉舌” 却哑然失声了,不,我要纠正一下,它们没有沉默,陈希同、王宝森 们作为领导人在媒体上还频频亮相,时时出彩,而且经常教导各级干 部要保持清廉,要大公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