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以变应变——读狄骥《公法的变迁》

以变应变——读狄骥《公法的变迁》


李洋


【关键词】主权 变迁 公共服务
【全文】
  一本优秀的公法著作令人叫绝之处在于,它或以犀利的眼光洞察社会百态,见微知著;或在看似并无章法的现象中道破一丝“玄机”,预言时代的变迁与动向。时值学习“宪政与主权”课程,选读一本法国“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创始人、法国公法理论“波尔多学派”代表人莱昂•狄骥的《公法的变迁》(以下称《变迁》),便有此感。初读《变迁》,带着昔日对其内容的些许了解,心怀一连串的疑问,体验了神游万纫,心历八荒之感。现一并将疑问记录与此,以与后文读书笔记对照,期望有所启发。
  公法领域最初建构“主权”观念的意图是什么?当初设定的目标现在是否已经实现或完成了其使命?公法领域新的历史要求是什么?与之相应的替代“主权”观念的话语又是什么?是“主权”概念已经日渐势微、穷途末路,还是法学家们“拿鞋找脚”,忽视了“主权” 概念本身的流变性,其实“主权”只不过是以新的面貌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
  一、“一变”引发的“万变”——《变迁》概观
  《变迁》一书正如其名,围绕着公法的变迁展开论述。所有的变迁导源于“主权” 概念的变化,并呈现放射状的影响,波及整个公法领域,甚至私法领域也不能避免。
  (一)基点之变:衰落与取代
  国家理论和原则的力量来源于两个基本的观念:国家主权和个人权利。国家主权学说认为国家主权的原初主体就是作为一个人格享有者的国家;个人权利学说认为个人享有一种与国家主权相抗衡的不可让渡、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所谓“公法的变迁”,正是肇端于基本观念体系的瓦解。
  1、主权的肯定、否定与否定之否定
  博丹首开先河,申言主权就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而国王就是所谓的“主权者”。 大革命的功绩就在于将君主的主权替换为民族国家的主权。完成了对于以君主主权为核心的主权概念的首次否定。然而,一旦孕育“民族国家主权”的历史条件已经失效之时,这一概念本身就反映出种种与现实的不协调性。比如,难以解释国家与民族的非一致性;国家主权预设的单一和不可分割性也遭到了地方分权主义和联邦主义的挑战。一次除旧布新的“否定之否定”的主权概念性革命势在必行。
  2、初露端倪:从“命令”到“组织”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