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立城区公安分局新型警务运作模式的思考

  3、努力提高社区警务质量。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公告栏、发公开信、发布警示、告示及民警上门等形式,提醒居民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二是"以警务民情日记"为载体,察民情,求民意,顺民心。将社区民警接待和走访群众过程中了解到的群众需求、意见和建议记载下来,并努力解决,做到桩桩有记载,事事有回音;三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
  4、在警务方式上力求贴近群众。一是变静态管理警务方式为主动服务方式,社区民警改“坐堂办公”和静态接警为深入群众,依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二是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可以公开的内容、程序向群众公开,实行警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通过网络、电话、短信预约上门为群众办事。通过以上工作方式的改变,凡在群众家中和单位能办好的事,不要群众来社区办;凡在社区能办好的事,不要群众来分局办。
  四、强化打防功能,建造良好的治安秩序
  1、预防和查处多发性案件
  案件查处中队主要查破辖区路上、街面上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各项公安警务管理,在目前情况下,要着手解决群众反映大,敏感的、多发性刑事和治安案件,如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同时通过实行多警种的配合和弹性工作制度,使犯罪分子晚上作案难,白天作案更难。
  2、强化各项治安管理
  社区管理中队要彻底扭转被动接警和领导派工的工作方式,在理论学习和工作方式上要有新的突破。在枪支弹药、危爆物品、公共娱乐场所等诸方面的管理上,学透各相关行政法规,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摸索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特别要加强暂住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可对外来人口实行分层次管理。即对部分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且思想、工作、生活稳定的外来人员采取"常口"式管理;对用工单位的外来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租住在出租房内的外来人员,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的治安责任;对散居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内的外来人员,要加强登记和发证,由社区民警和户籍民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3、举全社会之力,构筑防控网络
  诺大一个县城,单靠民警单枪匹马进行巡逻是不现实的,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尽快组建、完善三支群防群治队伍:巡逻防护队、单位保安队、群众义务看护队(将社区内离退休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开展义务巡逻盘查)。形成"大街小巷有巡逻,单位楼院有看护,专职自愿相结合,主动防范出成效"的群防群治网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