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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之利弊得失(下)

见DSU第5条第3款,同上。
见DSU第5条第4款及第5款,同上。
见DSU第4条第3款及第7款,同上,第357、358页。
见DSU第6条第1款,同上,第359页。 
   见DSU第7条及第8条,同上,第360-361页。
Amelia Porges, 同注1, p.1103.
见DSU第12条第8款,同注3,第363页。
见DSU第19条,同上,第367-368页。
见DSU第26条第1款,同上,第374页。
见DSU第16条第4款,同上,第365页。
见DSU第17条第6款,同上,第366页。
见DSU第17条第3款及第13款,同上,第366、367页。
见DSU第17条第1款及第9款,同上。
见DSU第17条第5款及第14款,同上。
见DSU第19条第1款,同上,第367页。
见DSU第21条第3款,同上,第368-369页。
见DSU第22条第1款及第2款,同上,第370页。
见DSU第22条第2款及第3款,同上,第370页。
杨荣珍主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解》,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页。
同上。
同上。
见DSU第22条第6款,同注3,第371页。
韩立余编著:《WTO(1995-1999)案例及评析(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
Jonathan C. Spierer, Dispute Settlement Understanding: Developing AFirm Foundation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SuffolkTransnational Law Review, Winter, 1998, pp.94-95, 100.
见DSU第25条,同注3,第373-374页。
见DSU第21条第3款C项及第22条第7款,同上,第369、372页。
见DSU第21条第1款,同上,第368页。
Mark Clough QC, Th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A PractitionerPerspective.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November-December, 2000,p.271.
见DSU第22条第1款及第2款,同注3,第370页。
“限制钢材进口麻烦没完,韩正式要求美国赔偿”,《国际商报》2002年5月10日,第1版。
Renato Ruggiero: “The Future Path of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System”, WTO Director-General’s address to the Korean Business Association inSeoul on April 17, 1997. (http://www.wto.org/english/news_e/pres97_e/seoul.htm,2001年12月1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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