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纳税人协会及我国维护纳税人权益和服务
刘隆亨
【全文】
一、国际纳税人协会及其工作目标
国际纳税人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的社团组织,1988年9月29日在美国华盛顿特区的“外国出版俱乐部”正式成立,2000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纳税人协会”。
今年11月19日至21日国际纳税人协会与澳大利亚分会联合召开年会,地点在昆士兰的黄金海岸。会议的主题是低税率,促进高发展和所得税与间接税改革。并安排了八个报告:1.世界税收比较;2.改革税收,促进增长;3.改变税收体制与行业关系体制,提高生产力、促进发展;4.政府如何秘密提高税收,及其对生产力的阻碍作用;5.消费税取代所得税———低增值税国家面临的巨大机遇。6.医疗保健及针对“盈利”及“非盈利”机构的税收定义;7.普通税巡视员的作用;8.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在这八个报告中,大学教授讲演了五个,政府官员讲演了三个。这个主题和讲演的内容在相当程度上也反映了各个国家税收面临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很有交流、借鉴、参考的必要,是大趋势。
二、我国纳税人维权组织的发展情况
在我国不断强调和推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也出现了纳税人的维护组织与活动。到目前为止,已有内蒙古、广东两个省成立了省级维权组织,11个省的24个地区和地级市成立了纳税人维权中心或纳税人维权协会或纳税人之家并且已以北京、内蒙为主形成了纳税人网站,纳税人报刊与纳税人组织的密切联系。
2004年8月在内蒙召开了首届中国纳税人维权论坛。高尚全同志作了题为《政府如何改进税收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每年全国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红红火火,中心内容离不开依法诚信纳税这个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是忽视了法律赋予纳税人权利的宣传,这实际上是一种官本位思想。因此,政府部门应改进税收宣传,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纪宝成同志就如何从观念、体制诸方面尊重纳税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征税、纳税的良好气氛,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治税理念,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确立“民主理财的原则”,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三是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征税。四是,建立全国性的、地方性的纳税人协会,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刘隆亨教授作了“正确认识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报告,提出了征税人与纳税人包含三个层面的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权利义务关系、文明关系。王庆雯教授作了“税收筹划与企业投资经营”的报告。论坛期间,内蒙自治区纳税人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代表大会,张国民部长(内蒙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当选为会长,会上成立了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