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的对策
要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应该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第一,要以我国《
宪法》为根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是我国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的根据。建立和实施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也必须以我国《
宪法》为根据。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都不得同《
宪法》的精神和内容相抵触。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即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2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包括在建立和实施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的过程中,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22]
第二,要贯彻我国《
立法法》,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集中体现了国家的立法制度。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必须贯彻我国《
立法法》。
对于我国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有些规定应予保留,并保证实施;有些规定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对于需要作出而尚未作出的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应该在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时予以规定,或者补充到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去。无论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在对法律、法规、规章等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的立、改、废过程中,都必须严格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
第三,要从实际出发,符合中国国情。
从实际出发,要求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实际具备的条件,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不能带有主观随意性。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符合中国国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法律责任作出的规定,在不违反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还应该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
实际情况是发展变化的。从实际出发,不仅要总结法律责任制度发展的历史经验,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而且要了解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当前,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3]的过程中,在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正在出现一些新情况,产生一些新问题,对于法律责任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予以关注。
第四,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不能照搬照抄。
对于国外关于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的经验,我们要借鉴。但是,又要避免盲目性。不能以国外关于法律责任制度的模式作为评价我国法律责任制度状况的标准。为此,有必要对国外不同类型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全面分析,区别对待:凡是国外关于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同时也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应该大胆学习;凡是国外关于法律责任制度建设的经验对有关国家是好的,但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就不能学习;凡是国外在法律责任制度建设中走过的弯路,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
第五,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为了实现立法工作的系统化和科学化,避免立法工作的盲目性,中央和地方的有关国家机关都应当制定各自的立法规划。这种立法规划一般应当包括短期和中期的立法规划;有条件的还应当制定长期立法规划。立法项目是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在研究确定每个立法项目本身的内容时,要高度重视强化法的规范性,提高法的质量。为此,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关于权利义务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关系;二是关于法定的有利后果与法定的不利后果之间的关系;三是关于不同法律责任形式之间的关系。应该明确,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在制定和实施立法规划时,一定要把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抓紧抓好。
结 束 语
本文对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这个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第一,本文提出了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的概念,并且下了一个力求科学的定义。
第二,对于法学界关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定义,本文作了“一分为二”的评析,肯定了可取的地方,指出了值得商榷之处。
第三,关于在中国存在哪些法的部门的问题,法学界既有相同观点,又有不同看法。对此,本文进行了评析,提出了质疑。
第四,本文认为,法的部门与法律责任形式不存在对应关系,对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独立性问题需要重新认识。
第五,本文对于法学界和法律界长期使用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语词进行了辩析,并对经济法责任、民法责任、行政法责任、
刑法责任的概念分别下了定义。
第六,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本文分析了经济法与经济法责任、民法与民法责任、行政法与行政法责任、
刑法与
刑法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这4种法律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指出,这几种法律责任均不具有独立性。
第七,本文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特色法律责任体系的构想,并着重就按照承担法律责任内容的不同,对法律责任进行连续划分,以建立法律责任体系结构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