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权是最有效的整治“市场失灵”的手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为什么需要行政权广泛地影响经济活动呢?因为行政权的内容广泛,种类较多,特别是“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利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15〕它能够更有效的执行国家影响经济活动的法规范和措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设置和利用行政权,能够更有效的将纸面上的静态的法转换为现实中的动态的法,形成、维持和发展经济行政秩序。
(3)但是,“政府失灵”〔16〕要求控制行政权。行政权在影响经济活动,整治市场失灵的同时,也会导致政府失灵。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来看,行政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以为人们提供秩序,使人们能在—个有序的环境里生产、生活,它还可以起积极的组织、协调、指导的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也可以被滥用,国家权力被滥用,既会给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还会阻碍以至于破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国家权力不加控制和制约,就必然 导致权力被滥用,这是人类几干年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的一条经验。”〔17〕这就要求在设置和利用行政权的同时,规定控制。
(4)法治国建设要求控制行政权。现代市场经济需要行政权干预的同时,又要求控制行政权。世界各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形成了控制行政权的宪政体制,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治国家。它要求“经济行政法应该服从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比例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原则,受制于法治行政原则的约束。”〔18〕比如德国《基本法》第103条第2款所规定的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经济行政行为也同样适用;《基本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了经济行政行为要受制于法律保留原则与法律优先原则。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行政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法治国环境下,国家立法机关设置行政权整治“市场失灵”和控制行政权防治“政府失灵”的法规范的总和
2、经济行政法的“高级法”背景——经济行政法是经济
宪法的具体化及其实现。
宪法规定的国家任务,尤其是经济
宪法〔19〕规定的国家任务,决定了经济行政法的立法目的和任务。国家立法机关在设置和利用行政权的同时,控制和制约行政权的直接依据来源于
宪法和经济
宪法的“高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