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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 新眼光 新手段

  但有的情况没有细则,比如说《预算法》,财政部要用自己的支出来支持某些部门,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可是现在有一个经常用的方法,就是用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比如说450亿对中国建设银行注资,这个就没有法。社会上有很多议论和批评。我们也了解了一下,就说这个法律没有规定,所以财经委员会也答复人民银行,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所以你们可以干,这就属于没有法,这么一大笔支出没有法律来调整。除了这450 亿以外,还有很多很多。今年以来发生的南方证券、德隆事件,一直到最近的辽宁证券,这个主要都是用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来填这个窟窿。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只能给银行再贷款,不能给其他的企业再贷款。一个可能性就是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法》,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这个事不能办,因为法律禁止。
  江 平:
  
  大家知道吴敬琏教授跟我搞了一个法律经济研究所,我本人的愿望,第一、我始终还是信奉法律是上层建筑,经济是经济基础。第二,我有一个信奉的理念,就是中国的政治学并不发达,政治学好像融合在法学里边了,中国的社会学也不发 达,大概中国的社会学融入到经济学里边了,这样要解决中国的经济、法律的一些问题,恐怕主要还是要靠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联盟来解决。我深深感觉到光靠法律是无能为力的,法律是很单一的角度,当然还有第三个方面,我在每一次跟吴敬琏教授对话的时候都感觉到,好像我们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的一些观点大致的看法还是相同的,所以在这个场合,我也很希望财经大学或者其他有法律、经济的院校,更多的由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共同联盟来研究一些问题,这样比单一的一个角度、一个视野来看可能更好一点。
  市场经济,私权利是基础
  这次的财经法律论坛的的题目是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如果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市场本身是涉及到一个私权利的问题。那么宏观调控显然是一个公权利的问题,如果仅仅讲公权和私权可能太抽象了,如果结合我们当前存在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问题可以谈,具体的问题也许在对话里边会讲到。我想胡锦涛主席最近访问了拉丁美洲四个国家,一些国家承认我们国家是市场经济,我记得东南亚国家也承认中国是市场经 济,可是美国和欧洲到现在不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由此我也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进了WTO大门了,怎么里边还有这么多的迷宫,有的国家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有的还不承认我们是市场经济,那么这个市场经济是谁来承认呢?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承认,我们就是!你说你是,他是你不是,总有一个标准吧。其实我看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来说又是涉及到一个公权和私权究竟应该放在一个什么样的准确点上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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