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大学法学院
体育法教学调查的具体内容及其前后比较
由美国马凯特大学法学院美国体育法研究所在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所进行的一次关于美国大学法学院
体育法教学状况的调查结果已在网上公布。该调查结果表明美国大学法学院的
体育法教学又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法学院是否开设
体育法(含
体育法、娱乐法或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课程方面,接受调查的80所法学院中有67所开设了该课程,占总数的84%。而在1999的调查中,116所法学院中有94(81%)所开设了
体育法课程。在这四年期间开设
体育法课程的学校由81% 上升到了84%,但是其上升的趋势是很小的。而且该调查还显示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开设了该课程。
在开设的有关
体育法课程的具体名称以及简要内容方面,在这 67所开设
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中,63(94%)所法学院开设了
体育法课程,8(12%)所开设了娱乐法课程,只有6(9%)所法学院开设的是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相较而言,1999的调查显示只有31(29%)所法学院开设了
体育法课程,12(11%)所法学院开设了娱乐法课程,9(9%)所法学院开设了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课程,而有54(51%)所法学院开设的是两种以上课程的
体育法。该数字表明在这四年期间教授
体育法而不是娱乐法的法学院在迅速增长。
至于开设的具体
体育法课程,这67所开设
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总共开了102门体育和娱乐法课,包括88门
体育法课程,8门娱乐法课程,6门体育和娱乐法的混合课。其中14(21%)所法学院开设了2门课程,4(4%)所法学院开设了3门以上的课程;德帕尔大学法学院开设了2门
体育法和1门混合课程;而马凯特大学法学院则开了12门
体育法课程。也即开设了2门以上的
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18个,占开设
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的25%。与此相对的是1999的调查显示94所开设
体育法的法学院中,77(82%)所开设了1门课程,11(12%)所法学院开了2门,只有2个法学院(马凯特和图兰)开了3门以上的课程。该对比表明在这四年中许多法学院开始开设更多的有关
体育法的课程,也许最大的变化就是开设2门以上
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的数量在大量增加,更多的属于美国法学院协会成员的法学院现在开设的是复合多样的
体育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