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杨时展主编:《中华会计思想宝库》第1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
戴维·M·沃克主编:《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381页。
转引自关今华《精神损害的认定与赔偿》,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第173页。
戴维·M·沃克主编:《牛津法律大辞典》,第381页;Black’s LawDictionary(15 Edition),West Publishing Co.,1979,p331。
相关理论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99页;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58页;杨立新《人身权法论》第638页。
参见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董炳和《论形象权》,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
参见蔡吉祥《无形资产》,海天出版社,1996年,第15页。
参见肯尼斯·万德威尔德:《19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权概念的发展》,载《社会经济体制比较研究》1995年第1期。
参见肯尼斯·万德威尔德:《19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权概念的发展》,载《社会经济体制比较研究》1995年第1期。
徐瑄:《知识产权与财产法一体化构建》,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参见王利明等编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有学者将该类权利概称为“商事人格权”、“经济人格权”或“作为财产权的人格权”。 这些说法依然是从人格属性的立场出发来描述此类财产权的。 在国外学者的著述中,该类权利多视为独立的财产权或无体财产权。 参见{英}劳森·拉登著:《财产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小岛庸和著:《无形财产权》,日本创成社1998年版;Black’sLawDictionary(15 Edition),West Publishing Co.,1979.
参见王利明等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龙卫球著:《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页。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知识产权纵横谈》,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孔祥俊著:《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2页。
程晓峰:《关于股权性质的法律思考》,载《山东法学》1998年版第6期。
肯尼斯·万德威尔德:《19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权概念的发展》,载《社会经济体制比较研究》1995年第1期。
参见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
罗纳德·波斯顿:《美国财产法的当前发展趋势》,载《外国法译评》1994年第3期。
参见笔者的相关著述:《无形财产权的若干理论问题》,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4期;《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财产的非物质化革命与革命的非物质财产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参见袁秀挺:《正本清源——评〈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之“基本理论编”》,载《私法》第2辑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知识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定位》,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参见迪特尔·梅迪库斯著:《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参见孙宪忠著:《德国当代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参见彼德罗·彭梵得著:《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版。
参见卡尔·拉伦茨著:《德国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戴维·M·沃克主编:《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729页。
梁慧星:《是制定“物权法”还是制定“财产法”?》载《私法》第2辑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参见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第3卷,载“国外法学译丛”《民法》,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第168页。
徐涤宇:《历史地、体系地认识物权法》,载《法学》2002年第 4期
引自徐涤宇博士提供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典研究所所藏民法典资料 。
参见(澳)瑞安:《民法导论》,楚建译。转引自《民法的体系与发展(民法学原理论文选辑)》,中国政法大学,1991年版,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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