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多种措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监管
前任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曾说,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就必须向他们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保证他们的知情权。近年来,我国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不遗余力采取了诸多的措施强化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以确保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推进对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由上可知,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对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造成了极为巨大的损害。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十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十章专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严格按照该规定来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公平关联交易的出现。其次,继续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制定诸如要约收购等新的具体的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在推进QFII制度过程中,逐步促进信息披露规则的国际化。再次,利用现代监管技术,建立假账识别、上市公司风险评价、上市公司亏损预警、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等系统,及时发现嫌疑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同时完善网上信息实时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制止网上的虚假信息披露等侵害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最后,密切配合执法行动,在职责范围内为查处信息披露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提供证据,协助执法机构合理度量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损失,推进民事赔偿和刑事制裁的顺利实施。
2、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增加上市公司侵权(侵犯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和违规的成本
为了遏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近年来,深沪证券交易所均加大了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制裁处罚力度。以深交所为例,从1998年到2003年6年间,共对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进行了255次处罚,其中内部批评185次,公开谴责70次,从而直接增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成本,并通过处罚对上市公司起到威慑作用,以达到减少违规的效果。
表1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处罚统计
年份/处罚方式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内部批评 15 6 20 41 41 62
公开谴责 - 1 3 28 21 17
合 计 15 7 23 69 62 79
(二)启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程
就证券市场而言,推进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至关重要。它对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强化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更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有助于显著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地位,提高其谈判能力,充分发挥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方面的作用,改变市场融资过程中中小投资者被动的、不平衡的格局,形成一种新的制衡约束机制,从而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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