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治理”概念将国家与社会范式中那个隐蔽的国家最终给显现出来了。我们必须思考国家治理社会的正当性理由是什么,无论是采取全能主义的权威方法来治理还是采取自由主义的方式来治理,无论是采取笨拙的公开治理,还是采取精致的隐蔽治理。难道国家治理社会正当性理由是由社会提供的吗?是自由主义或权威主义本身所提供的吗?作为治理技艺的自由主义或权威主义无法为这种治理提供正当性理由,正如工具不能为工具的使用提供正当性理由一样。因此,无论是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还是社会这种组织形态,都无法为国家治理提供正当性理由,国家治理社会的理由必须在支配国家运作的政治中去寻找。因为国家不是一种自然的产物,而是政治的产物,这正是国家与社会区别的根本所在。社会能够产生习惯、风俗和文化,但决不能产生政治、道德和文明。这些高贵的东西不是自然而然生产的,而是来自有意识的反思、塑造和追求。社会仅仅是人的惰性的产物,而国家才是人真正自我超越和自我塑造的努力,才是人基于价值追求的政治产物。当社会在自由主义的解构运动中分裂为碎片的时候,只有国家才能克服社会的相对主义而提供统一的道德和价值。因此,国家不仅是社会的保护神,而且也是社会的大脑。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不是社会决定了国家,而是国家决定了社会,不是国家依附于社会,而是社会依附于国家。如果我们真的遵循社会科学的立场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只有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才是真正独立于国家的自主社会,而我们所说的社会,比如家族、村落自主和市场网络,其实都是国家有意识地塑造的。无论我们研究晚清依赖的社会变迁,而是80年代以来社会自主性空间的出现,都是国家自主意识的塑造,尽管有时候可能无心插柳柳成阴的意外后果。
然而,由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干扰,“国家与社会”社会科学范式却变成了地地道道的伪科学,因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将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政治意识给悄悄地阉割了。当然,这不仅要归因于自由主义,而且也要归因于社会科学本身。正因为是一门科学,无论是基于客观主义的实证科学,而是基于主观相对主义的解释学科,都无法处理诸神之争的政治问题和道德问题。因此,社会科学就只能将政治问题和道德问题切割掉才能保持自己的科学完整性和自主性,本书的第九章之所以理直气壮地批判苏力的理论就是希望用社会科学规范来切割掉隐藏在苏力背后的国家政治意识,用微观的权力技术将这些政治的剩余物清楚掉,而驱除了政治问题和道德问题的科学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呢?
无论经过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处理,而是经过社会科学的规范化处理,国家都变成了没有政治主体意识的程序性法律机器,市民社会也成了没有公民政治意识的市场或村庄。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阉割政治的国家与社会范式与其说反映了社会科学自身的要求,不如说反映了一种清醒的政治意识形态:欧美政治科学中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实际上是对东欧政变和苏联解体的政治反应,因为这是自主性社会瓦解国家、自由市场瓦解政治的客观证明;在此影响下风行美国汉学中的国家与社会范式不过是解构近代中国革命运动的一部分,而这种解构运动也在指向历史的终结;而台湾市民社会话语的流行不过是主张台湾本土草根社会独立于来自大陆的国民党统治而已。我们的国家与社会范式在理论渊源上与上述三种理论思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我们才能看清楚,阉割政治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究竟在阉割谁的政治意识,因为作为工具的自由主义不可避免的是国家政治意识的工具,而且往往是强势国家对付弱势国家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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