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基于社会契约论的国家社会关系混淆了哲学上的形而上学幻想与真实的历史进程,或者说,这样一种社会契约的国家观本身是反科学的,与社会科学的实证立场是不一致的。无论是人类学的研究还是历史学的研究,都表明没有国家是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现代国家是基于民族而自然形成的民族国家。“国家与社会”范式要想获得成立,就要避免落入自由主义社会契约论的形式上学建构,必须寻找社会科学的证明方法。正是在这个地方,新制度经济学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自由主义基础提供了科学有力的辩护。
作为“社会科学皇冠上的明珠”,新制度经济学为其他社会科学的逻辑提供了效仿的样板。在它看来,无论是社会、还是国家都是通过“理性人”这个假定而建立起来的。“理性人”就是自由主义对个人自由的理想想象。新制度经济学的力量就在于有效地防止了“理性人”堕落为“自然状态”一般的纯粹假定,因为它的分析方法是反对“黑板经济学”的经验分析方法。经济学家们通过对市场、公司、家庭、婚姻、犯罪、司法、选举等等社会关系的经验分析试图证明“理性人”不是形而上学的假定的,而是真实的具体的存在。这种理性人由于其知识上的局限性导致社会秩序只能是一个自生自发的秩序,这样一个经验的秩序才是真正良好的秩序。由此,作为“国家与社会”范式之基础的自由主义不再需要道德形而上学的捍卫,而是基于社会科学的证明,自由主义的自生自发秩序就是有限的个人知识与他人知识以及集体知识之间形成的关系。
尽管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对“经济学帝国主义”抱有学科本能的警惕,但却积极主动地投入了自由主义的自生自发秩序的怀抱。自生自发秩序正是在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的具体研究中完成了对历史与现实生活的无声“敲诈”,自生自发秩序由一种学科假定变成了真实的历史进程。国家之外的社会、“大传统”之外的“小传统”尤其成为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关注的焦点。人口的自然增长、民间习惯法的形成、商业网络的建立、家族村庙的复兴、乡村社会的调解、法律职业群体的形成等等都为这种自由主义的自生自发秩序提供了科学的、实证的社会史支持。“民间”成为一个想象的异邦,它构成了“国家与社会”范式的支点。
其实,这种关于民间的想象不过是为了解构传统的国家想象,因为“社会”这个概念是在自由主义的自发秩序概念下建构起来的。于是,自由主义和作为其必然后果的后现代思潮结合在一起,用口述的历史颠覆文献的历史,用村庄的历史颠覆国家的历史,用商业的历史颠覆政治的历史,用感觉的历史颠覆阶级的历史,用习俗的历史颠覆革命的历史,一句话,用支离破碎的历史颠覆所谓“大写的历史”。正是在这一系列“游击战”式的解构活动中,“国家与社会”范式以一种自主性科学研究完成了批判现实的政治任务。如果说1980年代对现实的批判是一种公开的政治批判,1990年代的这种批判则是静悄悄的批判;如果说1980年代的政治批判是直接针对政治和社会现实,那么1990年代的批判则是针对现存政治的知识传统展开的。作为本书理论框架的“国家与社会”和“小传统”只有放在这样的背景中才能得以理解,其中广泛采用的“权力技术”分析实际上进行解构的有效工具(第五、六和八章),尤其本书的第二章,试图通过对法律治理化的政法传统的谱系学分析来寻找中国法律新传统的起源,以期解释中国没有形成自主性法律职业团体所支撑的“法治”的根源所在。
四
一旦采取自由主义的立场来理解社会,并由此采取后现代主义的解构立场来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社会作为标准来衡量国家从而实现对国家的批判,如果这种解构式的批判不是导向彻底的虚无主义,那么这种批判的基准在什么地方呢?既然社会科学的价值是自由的,既然社会史的研究表明社会本身是局部的、破碎的、不统一的,那么这种批判如何成为可能呢?于是,社会科学中对国家、政治和历史的解构式批判就变成一种随时随地的游击战术,偶然性的“事件”由此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关注的核心。本书中采取的“关系/事件”的分析策略实际上通过随时随地的微小“事件”来解构其中的权力关系。(尤其参见本书第五章和第六章)这与其说由于方法论上的改变,即用微观的技术分析来取代宏观的结构分析,不如说是由于采取后现代立场导致了丧失价值根基所带来的立场转变。法学领域中围绕后现代性的争论实际上没有看到所谓的后现代恰恰是现代性的结果,对法制的批判恰恰来自自由主义的法制概念本身,既然法制的根基建立在个人权利之上,基于相对主义的个人权利必然将法制所划定的界限看作是一种针对个人自由的压迫,秋菊的“困惑”就足以构成对法制的正当性提出挑战,从而颠覆整个法制的大厦。这种基于“事件”的思考很自然将解构式的批判的价值支点建立在日常的私人感觉之上。本书的第九章就批评了苏力在理论上的不彻底,因为他并没有将秋菊的困惑所体现的个人的日常生活意义作为基点,依然有国家历史这样的宏大概念。然而,这种解构恰恰反过来侵蚀了解构本身的社会批判力量,从而使得体现社会科学自主性的写作过程最终变成了一种无力的私人活动,一种自我技术或者自我伦理,自由很自然地从社会领域退回到私人生活领域。本书的第十章的结尾所显示出来的无奈正是这种不断解构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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