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解析“YY”。中国政法大学冒出了一个“美国院士”,同校的一个教授、学术批评网的杨玉圣先生站出来了。他认为,“许传玺教授当选的应是‘美国法律协会外籍(外国)成员(会员)’,而非‘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就此意义而言,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隆重、热烈的庆祝仪式,无论是其标题还是其主题,恐怕都未必恰如其分。”作为许传玺教授的同事,杨玉圣先生能够在此时此刻及时(人民大会堂活动发生的当晚)站出来,写出质疑文章,这不仅需要一种敢于挑战的勇气,更需要一种学者应有的良心。在此,我仍然不去管“American Law Institute”和 “member”的中文翻译问题,我也不去附和有人明示或者默示猜疑杨玉圣先生是在“嫉妒同事”。我所极力倡导的就是一种“怀疑精神”。这种怀疑精神是出于一种对事实真相的追求或者追究品格。更何况,《究竟是“院士”还是“成员”——从“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说起》的作者杨玉圣教授,已经不是“怀疑”“American Law Institute”和 “member”的中文翻译问题了,而是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American Law Institute”不能翻译为“美国法律研究院”,“member”也不能翻译为“院士”。于是,与其说是一种“怀疑精神”,还不如说是一种“批判精神”。需要说明的是,我无条件地反对那些针对杨玉圣教授的指责者。我认为杨玉圣教授的揭批行为不构成“嫉妒行为”。此风波中“嫉妒行为”的构成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基础上,那就是:“American Law Institute”和 “member”的中文翻译可以是“美国法律研究院”和“院士”,并且“XX”在人民大会堂的庆贺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举动。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杨玉圣教授站出来揭批才有构成“嫉妒行为”之可能,然而,事实没有给我这样一个足以得出那个结论的充分印象。这是我对第一个“Y”的直言赞扬。
跳出来的另一位“Y”是袁时伟先生,与杨玉圣不同的是,此人不是许传玺的同事,而是他的校友。此君撰写了长篇质疑文章——《过犹不及,名何以堪?——谈谈ALI兼评<许传玺教授谈西方院士制度>》,该文主要针对《许传玺教授谈西方院士制度》一文,对“American Law Institute”和 “member”的中文翻译给出了详细的阐述。他在强有力地提出了“American Law Institute”和 “member”的中文翻译不应是“美国法律研究院”和“院士”之后,贴心地得出结论:“以许教授在北大、耶鲁、哈佛三所名校所受之教育,又有在美国法律业界学界执业研究的经历,出现如此失误,又以如此冠冕堂皇却又如此经不起推敲的访谈的形式为自己辩护,实是不该。许教授有一般中国学人所没有的经历学历,本当抓住机遇,扎扎实实,潜心问学。然而,勘破名利,谈何容易。同是机遇,态度不正,便成投机。”并语重心长地祝福许传玺教授:“望许传玺校友珍己学问之身,除己轻浮之弊。果如是,日后必有大成。不然,不过一现代高级方鸿渐耳。” 袁时伟先生的文笔雄劲,揭批力度基本到家。土生阿耿向来看不惯学界之种种丑恶,曾经对研究A专业不懂B专业的教授却指导B专业的研究生之现象进行棒喝,并称之为“尿壶理论”(参见拙文《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曾经对一些心术不正的研究生导师对女研究生行色之现象,进行敲打,并称之为“色导理论”(参见拙文《好色导师面面观》)。但这些揭批文章都没有直接点名批评,看到袁时伟先生点名到姓的进行强有力的批评,笔者实在佩服此君之勇气。我认为,这已经不仅仅是学术批评了,而是涉及到对有些学者的“人格”之矫正问题。学界少一些“虚假广告”之制作者,多一些“人格矫正”之帮助者,实在可以推动学术之进步也。这是我对第二个“Y”的直言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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