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说的都是国内法律摩擦以及各种解决方案,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摩擦在2004年也会进一步显现出来。在经济全球化的状态下,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巨额顺差、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载人宇航的成功当然不会像“泥牛入海无消息”,相反,一定会造成复杂的国际影响,留下“雄牛闯进瓷器店”的印象,其直接后果往往就是面临接踵而来的谈判、制裁、起诉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摩擦。例如:来自境外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表现为对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批评,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会表现为依法制裁和反诉乃至缠讼,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自由竞争、不正竞争以及反垄断之间也可能形成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资的债权回收活动将在司法机构与商务部门以及企业之间引起连锁性互动,涉及法律的国际摩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美国进入大选年、日本开始出兵海外、台湾独立势力正在推动公投立法、北朝鲜核问题的解决尚未达成共识的政治背景之下,有些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摩擦甚至将时而呈现出“多样化骚扰”的局面。如果技术性处理失当,就有可能在国内引起某种情绪化反应,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导致民粹主义、民族主义、民主主义以及民生主义等不同诉求的共振,并使国内法律摩擦与国际法律磨擦之间产生出一个互相促进的循环圈。即使美国实质性GDP增长维持2003年7月以来的走高趋势而不出现减速、即使世界性景气按照W字型回复的规律进入上升局面,中国的外汇政策和出口规模仍然会在2004年秋天成为国外竞选活动的一个争论焦点。鉴于这样的事态,有关机构正在进行未雨绸缪、以防万一的准备,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性举措就是为了避免国内外各种因素诱发金融危机,加紧起草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及其他金融法规。
总而言之,2004年是中国突破体制性障碍、建构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攻坚年”。由于在建国55年和改革开放25年期间积累起来的深层矛盾以及各种“老大难”问题今后将相继呈现出来,有待处理和化解,所以在这一年里,举国上下不得不面对更多的纠纷、异议以及内部和外部的法律摩擦,也必然要下更大的功夫进行因势利导,以避免社会冲突、国际冲突的激化,把不同的利益之争或者价值观之争都纳入公平而合理的制度化协调、整合的轨道。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一年都将充满机遇和挑战,对期盼已久的“新政”能否真正确立也具有关键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