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时代崛起的人文主义思想则对人性持相反的看法:世界上无所谓"原罪",堕落并不是人的本性,而是专制君王和教士所制造的贫困、愚昧、压迫、战争使人变得残忍、自私和卑鄙。人不应当消极避世,而应当积极入世;不是靠神意,而是靠理性来获得解救。
人的理性脱离神意而自然存在。经过理性坩锅的冶炼之后,感觉的印象就结晶成真理,成为人生的向导。如果人们能够遵循理性的引导,就会实现无限完美的人性和由此而产生的无限完美的社会。因此,人应当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去追求幸福。但丁的《神曲》就集中反映了这一思想,他认为宇宙间的一切存在都是为了人的利益,神的权威也是为了实现尘世的和平与正义;人通过理性可以避恶择善,追求幸福并不是一种过错,与其他罪恶相比,受欲望支配是最轻的罪行。
由人性和理性的发挥,找到了个人的自然地位,确立了个人的自然权利,进而上升为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法律,这一历史过程被称为"人的发现"、"人的解放"。
3.个人主义的人生观。
从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出发,一个人应当保持不同于其他人的独立性格,人生最大的不幸莫过于在团体的熔炉中被锻造成千篇一律的形态。一个性格完善的人应当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第一,他(她)对自己的能力具有自信心。他总是独立地进行判断和选择,不愿意轻易地追随"权威";他期望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通过正当的竞争去超过别人。
第二,他(她)具有强烈的个人权利意识,常常敏感地意识到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并且总是有勇气来维护个人的权利。
第三,他(她)尊重他人的权利,谨慎地避免一切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他(她)在主张本人权利的同时,总是清醒地意识到:别人拥有与自己同等的权利,同等的权利意味着彼此互不妨碍的义务。
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是两个绝然不同的概念。前者主张个人权利,注重个性发展,崇尚个人尊严,其处世态度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live and let live);后者则是以自我为中心、妄自尊大、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Egoism),其处世态度是"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自己活而不让别人活"(live and not let live)。把个人主义与自私自利视为同一概念,完全是一种望文生义的误会。个人主义恰恰以否定自我中心作为它的发展起点,最初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有两层含义:其一,每一个人不论社会地位多么卑微都有同等价值;其二,否定自我中心。人文主义由西方思想家发展为近现代的个人主义哲学。"人文主义"的拉丁词根是"Humus",原意"土地",出自"创世纪"上帝用泥土造人的故事,它的意思是:人应当意识到自己在天地万物之间象泥土那样微不足道,因此,人不能狂妄自大,唯我独尊,而是要意识到自己在理性认识上的局限性,以谦卑的态度对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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