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三轮车 一石激起千层浪
2003年8月6日,乐清市公安局和乐成镇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收回乐成镇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粉碎了吕锁平的希望。通告宣布“收回于1999年8月21日拍卖的为期4年的10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03年9月10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巡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同时,对于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而早在三个月之前,乐清市公安局和虹桥镇的联合通告已经发出,虹桥镇的三轮车主经受了同样的煎熬。和拍卖“新车”被取缔形成对比的,则是1999年之前的“老车”仍可以继续上路营运。“连拍卖交的钱还没挣出来呢。” 袁油田尚且如此,刚蹬了一年的吕锁平就更不用说了。“三轮车就是一家人的饭碗,不让上路,我们怎么活?” 袁油田、吕锁平离开给他们带来无限伤心的乐清,回到永嘉老家。对于记者“在永嘉干什么”的提问,吕锁平一句“呆着”之后是长久的沉默不语,袁油田的爱人则告诉记者,“孩子的学费快交不上了。”
和袁油田、吕锁平相比,颜孙策的命运似乎更加悲惨。老颜今年51岁,爱人患有精神病,上有84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三个孩子要抚育。三轮车是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也是支撑这一家庭走出苦难迎来幸福生活的希望。但是,一纸通告让老颜一家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2003年10月17日,老颜抱着侥幸心理,骑上封存多天的三轮车上路,被乐清市交警抓了个正着,三轮车被没收。如今,老颜自己也患了皮肤癌。“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说这话时,老颜泪光点点。
四大争议焦点 双方各执一词
上访等方式没能解决问题,三轮车主们选择了法律。去年11月,部分车主将乐清市公安局和两镇政府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撤消通告。
1月15日,除了原告66人,更多的三轮车主也都来法庭,旁听案件。他们明白,这场官司将决定他们能不能继续蹬车上路。
围绕着四个焦点问题,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焦点之一:乐清市公安局和镇政府有没有拍卖牌照的权力?
被告代理人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
八条规定:“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自然也包括乐清公安局。既然《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既然该《条例》涵盖了对人力三轮车的管理那么,根据《条例》,对于本辖区内的人力三轮车的号牌的发放及回收,行使路线及时间等理应享有管理权或叫实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