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犯罪学与社会主义工业化
周 密 王晓燕
【全文】
一
论证犯罪学是一门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思想方法来解释犯罪的复杂原因、具体特点和客观规律,并研究如何预测犯罪、预防犯罪、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的科学。它把犯罪学、人类学、伦理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和刑法学汇总在一个范畴之内,并根据这些学科之间的内在的相互联系和差别来考察、分析那些仅靠某一学科是不能给予圆满解释或解决的社会现象,如经济犯罪、女性犯罪和青少年犯罪以及业务上过失犯罪等。论证犯罪学认为,经济犯罪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社会历史现象,女性犯罪率的增长肯定与经济生活的繁荣和妇女解放有联系;青少年犯罪则与社会的工业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心理变化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密切相关;业务上过失犯罪的增长,又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来的消极后果。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已日益蓬勃地发展起来,但商品经济的发展就象温暖的春天一样,不仅会使万木复苏、百花盛开,而且也会把那些冬眠于阴暗角落里的苍蝇和其它害虫诱发出来。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经济犯罪(其中包括法人犯罪)、女性犯罪、青少年犯罪和业务上过失犯罪等犯罪现象都在逐年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应用论证犯罪学的基理论和方法来解释这些犯罪现象,并据以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则成为非常必要的了。
二
工业化包含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方面,这就是生产技术的发展和由此引起的社会关系的变革,前者是指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后者则是指生活方式的变革。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导致生活方式的变革,而生活方式的变革又会间接地引起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然而,探讨工业化的全部意义,这显然不是本文的目的。在此,我们只想说明这样几点:社会主义工业化将产生哪些不同于以往的新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工业化将改变哪些旧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社会关系的变化与新的犯罪有何联系?
从严格意义上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是从建国初期开始的。但我们这里所说的工业化则是指八十年代以来以及在今后几年或者几十年内在我国进行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从城市方面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正不断深入,各类企业几乎都实行了租赁承包制。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已经开始,人们的工作关系已不再象以前那样牢固而稳定。那些靠“铁饭碗”过日子的人不再象以前那样高枕无忧,他们也面临着自谋职业的“危险”,面临重新选择自己和重新被社会选择的机会。在机会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优越于别人的先天优势。同样,原来的待业大军却不再象以前那样消沉、被动,无所作为,待业青年有了自谋职业,自己开业的机会,他们在个体经济的领域里打出了竞争的旗帜。在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下,谁有竞争力,谁就是英雄;谁有竞争力,谁就可能成为腰缠万贯“先富之人”。金钱——这个原先被视为肮脏的字眼,现在却这么富有诱惑力。有些人赤裸裸地崇尚它、追求它,以至如痴如醉!对金钱的“崇拜”,这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特有的东西。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都有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存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公然宣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这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必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