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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预防

  年龄与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成熟的程度相关,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担当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与人发生冲突进而受害的机会也不一样。一般说来,幼年时期的被害与被害人的责任无关,主要是由于体弱且智力尚未成熟所致。少年时期则由于判断能力尚有欠缺,好奇心强、善模仿、好表现自己、好结伙等原因,同时又与成人接触较少,所以易成为受害者。青年时期人们精力旺盛,追求独立,与家的距离拉远,和他人发生冲突的机会比少年人大大增加,冲突的严重程度也上升,受害的比率增大。壮年之际,与人交往较为稳健,但由于地位、财富的积累,易成为财产犯罪的受害者。老年人与社会的接触减少,较少受到犯罪的侵害。我国的有关调查发现,犯罪被害人主要集中在18~45岁之间。台湾的调查结论也大致相仿,1993年被害人以年龄分布于30~40岁之间者为最多,有22100人,占全部被害人的29.41%,以下依次为24~30岁年龄组(占16.52%)和40~50岁年龄组(16.13 9/6) 。从社会参与的角度考虑,24~40岁是个人参与社会活动最积极的阶段,被害比例自然较高。
  与性别因素相结合来看,年轻年龄层女性被害人比例远较男性被害人为高。台湾的资料显示未满12岁到未满40岁各年龄层的男性被害人人数占全部男性被害人的比例均较同年龄层女性被害人人数占全部女性被害人的比例为低。如18岁到24岁男性被害人人数占全部男性被害人的6.71%,而女性被害人人数占全部女性被害人的13.35 9/5 。
  已婚与未婚的不同社会角色决定了人们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已婚者由于家庭的原因,与未婚者相比外出时光要少,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要多。而未婚者则可能将一定的时间花在外出寻找有吸引力的生活,与社会接触要较多。对被害人特征的分析表明,未婚者的受害率比已婚者要高,尤其是为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更高。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的调查结论表明,绝大多数被害人都是未婚者。
  被害人的教育程度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教育普及水平有关。从我国北京地区的调查资料来看,多数被害人的文化水平在初中或初中以下,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被害人仅占被害人总数的23.1% 。台湾的资料显示,被害人教育程度以受完高中教育者最多,有20557人,占27.36%。不同性别的被害人,教育程度分布情形也略有不同。在台湾,男性被害人依序以受高中教育(26.52%),国中教育(17.04%)及大专以上教育(15.31%)者较多,女性被害人则依序以受完高中教育(29.52%),国中教育(16.80%)及国小教育(17.67%)者较多;国小程度女性被害人较男性被害人多,而大专以上程度男性被害人较女性被害人多。与被害人相比,犯罪嫌疑人受完高中教育者所占比例(16.05%)并不高,而以国中毕业者最多;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32.08% 。北京市地区的调查资料中,也大致体现了犯罪人文化水平较被害人为低的状况。但是被害人在相同教育程度的人口数中所占比率则表现为文化程度越高,受害的可能性越高,在小学以下、小学和中学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三个组中,受害率依次为3.02%、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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