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贸学院图书馆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基本文件》。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6条及其附件2A1“国营贸易产品(进口)”附件2A2“国营贸易产品(出口)”,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80条、84条、110条、113条、120条、137条、208条、209条、210条、213条、216条、232条、233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颁布的《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进口国营贸易货物管理目录》《出口国营贸易货物管理目录》,2002年1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章“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2002年8月18号生效的《
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等。
程宝库:“从WTO规则看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所存在的问题”,《南开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3月。另有,曹建明:《入世与我国涉外经贸法制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2年第3期;史晓丽:《WTO规则与中国外贸管理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王重高等:《世贸组织与成员方政府规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1年”,均采这种说法。
李双元:《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兼论中国“入世”后的应对措施》,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9月,第221页。赵维田:“国家专控产品的贸易规则——论关贸总协定第17条”,《国际贸易问题》1995年第6期。 )也有学者称其为“国家专营企业”。(韩立余:《GATT/WTO案例及评析1948-1995(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尹翔硕:《国际贸易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第183页。
赵维田:“国家垄断贸易经营规则——解读《中国入世议定书》第5、6条”,《国际贸易》2002年第3期,第34页。盛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62页。靳祖训主编:《粮食经济与科技大辞典》,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年10月,第690页。“:指国家规定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实行国家垄断经营或把商品的进出口垄断权委托给某个垄断组织。
约翰·H·杰克逊:《世界贸易体制: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与政策》张乃根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