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征、趋势和预防措施

  表2、赣榆县1983年被逮捕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分类表
  
  盗窃
  
  流氓
  
  强奸
   奸淫
  幼女 故意
  伤害
  诈骗
   招摇
  撞骗
  污辱
  
  窝脏
  
  销脏
  
  重婚
   传授犯
  罪方法 反革命
  宣传
  农
  村 人
  数 6.4
   6
   20
   8
   7
   4
   2
   1
  
   % 29.6 2.8 9.3 3.7 3.2 1.9 0.9 O.5
  县
   人
  数 1 3
   79
   3
   3
   1
   1
   1
   1
   1
   1
  
  城
  %
  6
  36.6
  1.4
  1.4
  0.5
  0.5
  0.5
  0.5
  0.5
  0.5
  注:表中百分比指在1983年被捕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总数中的比例。
  表3、赣榆县年上半年被逮捕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分类表
   类型
  住地  数量
  盗窃
  
  流氓
  
  强奸
   奸 淫
  幼 女
  诈骗
  
  抢劫
  
  破坏集体生产
  农 人数 12 6 7 5 4 4 1
  村 % 21.4 10.7 12.5 3.9 7.1 7.1 1.8
  县 人数 4 12 1 0
  城 % 7.1 21.4 1.8
  注:表中百分比指在1984年被捕违法犯罪青少年总数中的比例。
  (三)文化特征:农村青少年的文化水平普遍比城市低,违法犯罪青少年明显地表现出头脑简单,甚至愚昧无知以及受传统的、落后的思想意识影响较深,具体表现为:(1)头脑简单,缺乏法制观念,不考虑后果。例如,男青年张某因其与女朋友的恋爱关系受到对方父母的干涉,便唆使其女友去毒死她的父母,以为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根本不考虑行为后果:(2)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常以习惯说法、传统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广大农村青少年包括部分违法犯罪青少年,对法律所知甚少,除了知道杀人、放火、强奸、抢却、盗窃、贪污是犯法外,把其他犯罪行为,常常看作是错误,是道德问题,似乎与法律无关,政府管不着。例如少年于某与一女孩(幼女)在嬉戏中强行与之发生两性关系,另一女孩(少女)感到有趣好玩,竟然兴高采烈地在一旁相助,结果二人构成了奸淫幼女罪的共同犯。再如,男青年王某与人口角,因为对方先开口骂了他,便将对方打成重伤,司法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时,他根据谁先骂人谁理亏,挨打也怪不着别人的习惯看法,一再强调他没有错,是对方先骂了他。(3)部分杀人、伤害案件,是由封建迷信、忠孝思想引起的。如某人与某人属象或生辰八字相克,或者以某人是鬼怪附体等迷信思想,往往导致杀人、伤害案件。某些父母与人争吵、斗殴,其子女也往往不分是非、曲直、一味顺从父母的命令,参加到斗殴中去,造成了严重后果,身陷囹圄;(4)纯粹法盲,不懂刑罚。河南农村有个青少年犯罪团伙,首犯判处死刑,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一个重要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被押下法庭时见他母亲时还发笑,其母问他笑啥时,他说别人都判了刑他没判刑(没有期限),当他妈告他“无期”要关一辈子时,他才嚎啕大哭起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