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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制》新书发行仪式上的发言

在《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制》新书发行仪式上的发言


王禹


【关键词】澳门基本法 行政长官制 新书发行仪式
【全文】
  尊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
  尊敬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徐泽副主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澳门科技大学举行《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制》的新书发行仪式。这部新书原来是澳门科技大学的校级课题,由肖蔚云教授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包括肖蔚云教授、王巧珑研究员、许昌博士、蒋朝阳博士和王禹博士。课题组成员在肖蔚云教授的指导和带领下,对本课题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背景资料、理论意义以及章节分工作了反复深入的讨论。这部新书是肖蔚云教授的生前最后一部著作,凝聚了肖蔚云教授的最后心血。
  课题组委托我在这里对本书的基本内容作一个简短的介绍。本书的具体章节分工如下:肖蔚云教授撰写第一章至第三章,论述行政长官制的概念,由来、特点和重要意义,以及行政长官的产生等;王巧珑研究员撰写第四章至第五章,论述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职权以及行政长官与中央的新型关系等;王禹博士撰写第六章,论述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行政机关的关系;蒋朝阳博士撰写第七章,论述行政长官与立法机关的关系;许昌博士撰写第八章和第九章,论述行政长官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以及行政长官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
  肖蔚云教授非常重视本课题的研究,认为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今年1月份,他来澳门的目的之一便是完成本课题的最后统稿工作,并抓紧时间出版。肖蔚云教授亲手拟定并反复修改本书提纲,在课题组各个作者交来的稿件上作了大量修订。肖蔚云教授修订了一些他认为不妥当和不严谨的提法和论述,删去了因多个作者合写一本书而难以避免造成部分重复的内容。肖蔚云教授修订了其中的错别字和标点符号。他还连论文注释的编排序号也作了修改。他还提出,在本书的最后,最好能加上澳门基本法的条文,作为附录,方便读者查阅。
  行政长官制是我国“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下独创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权形式。这种政治体制既不是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也不是回归前的总督制,更不是三权分立下的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等。如同“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在其他方面做出许多创新一样,这是一种独创的地方政权形式。这部新书是肖蔚云教授毕生贡献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最好见证。
  “行政长官制”是肖蔚云教授最早明确提出的。其他一些基本法的研究者则使用“行政长官负责制”或类似的提法来指称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但是使用“行政长官负责制”或类似的提法,让人联想到内地实行的“省长负责制”和“市长负责制”,容易让人误以为这仅仅是一种行政上的管理体制,所以,这些提法实际上降低了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不能准确地反映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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