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解决体育争议初探
Resolving Sports Disputes through Arbitration
黄世席
【摘要】体育运动的全球化、商业化的发展导致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体育争议,如何探索和构建解决体育争议的争议解决机制便成了当前的一个新课题。体育仲裁因其迅速、保密、花费少以及仲裁的专门性等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欢迎,而其进行仲裁的根据则包括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体育组织内部章程或条例中的仲裁条款以及大型运动会报名表中的仲裁条款等。同时利用体育仲裁也可以实现公正、公平和高效的争议解决目标。
【关键词】体育仲裁, 体育争议, 仲裁根据
【全文】
体育运动的全球化、商业化的发展使得体育运动成为世界经济及文化的一部分,最终导致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体育争议。公正、及时、合法地解决体育争议成了广大体育运动参与者、组织者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研究者关注的问题之一。又由于体育争议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争议,该类争议的当事人大多数是公众人物,受到公众更多的关注,而且体育运动员的运动寿命的有限性以及体育运动比赛的时间性也要求我们应迅速、公平地解决体育争议,以尽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争议当事人尤其是运动员的合法利益。
面对形形色色、越来越多的体育争议,如何探索和构建解决体育争议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传统的体育组织的内部解决机制不失为一个恰当的选择,法院诉讼当然也是解决体育争议的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法。而近二十年来利用仲裁解决体育争议则是一个更加有效的方法,尤其是体育仲裁院仲裁的体育争议数量的不断增长可以说明已有越来越多的体育争议的当事人利用仲裁来解决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体育争议。
一、体育争议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首先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什么是体育争议。如果从其名称来分析则可以讲所有的与体育活动有关的争议都属于体育争议而不管该项争议是发生在体育场内还是体育场外,它包括与体育比赛有关的技术性或惩戒性争议以及与体育活动有关的纯粹商业性争议。譬如国际体育仲裁院普通仲裁分院仲裁的体育争议是所有的因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引起的争议,包括与赞助合同、电视转播权合同、运动员合同、运动员和其管理者之间的合同以及与第三方当事人能力问题有关而引起的争议等。另外,如果某体育协会、体育联合会或其他体育组织的内部章程或条例中规定有提交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的条款,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仲裁分院就对因当事人不符这些体育组织的内部裁决机构所做出的初审裁决而引起的争议拥有管辖权。这些争议主要是因体育组织的纪律性决定譬如涉及兴奋剂、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关对某一体育运动会正式承认的决定等而产生的争议。这些争议多是纪律性的或技术性的争议,也越来越多地通过仲裁途径得到了解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