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管理需要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行政诉讼的重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承担败诉责任。这就使行政管理对立法的需求和我国行政立法体系不完备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促使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加快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步伐。在行政诉讼的推动下,全国人大制定了大量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正在制定和将要制定的还有,
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等。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更是为数众多。行政领域的大量立法,使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
行政诉讼可以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矛盾,化解人民群众与某些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改善干群关系。如果
行政诉讼法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就无法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获得救济。十年来,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公正审理了一些集团诉讼,以及因"三乱"特别是违法加重农民负担引起的行政案件,纠正了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行政相对方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减少了不安定的因素,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行政诉讼为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了新的良好的方式,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协调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企业经营自主权、税收征管、财政金融、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经济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这些行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和裁判,对于有效地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起着重要作用。不但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维护了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且纠正了影响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行政审判在调节经济行政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持续高速有序的发展。
(三)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讲一种压力,促使他们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事实证明:行政诉讼并没有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相反,通过司法审查,合法的行政行为得到了维持和保障,违法的行政行为得到了纠正,从而使行政机关的法制形象更为突出,赢得人民的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