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政治、法律以及两种资源、一个原理——《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座谈会摘要

政治、法律以及两种资源、一个原理——《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座谈会摘要


季卫东等


【全文】
  政治、法律以及两种资源、一个原理——《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座谈会摘要 [red](特别推荐)[/red]
  
  编者按
  “招国魂兮何方?大风泱泱兮大潮滂滂!”(梁启超《二十世纪太平洋歌》)谁都知道,五千年文明之中华,经历了百年曲折,在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目前已经处于一个伟大的转折与重铸时期。作为业已融入世界潮流中的现代民族国家,我们究竟该以怎样的形态面向二十一世纪,这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与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文化问题。为了有效地探讨古今中外社会政治历史的经验教训,北京大学出版社近期推出了一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高全喜教授主编的这套论丛,试图以新的中国问题的视角,集汉语学界的学术力量,对于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做一个审慎、中正的研究与梳理,以期望开辟中国与西方传统政治的两种资源,寻找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一般政治与法律原理。在第一辑十五本著作面世之际,北京大学出版社与《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学术委员会邀请在京的政法学者和新闻媒体,于2004年12月29日在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中心召开了一次学术座谈会。会中各位学者各抒己见,对于欧陆政治法、普通法宪政主义、儒家政治传统、二十一世纪国际秩序、政治哲学与文化认同等诸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它们对于《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不啻为起到了导读的作用,而且对于今天我们面对的社会政治问题,也具有洞察先机的裨益之功。为此,本刊选载了会议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高全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首先我先谈一下为什么搞这套书,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在我前年初步完成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的研究之后,便转向西方古典政治思想的研究,其间在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联系中,产生了编辑出版一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的想法,当时与李强、王焱、曹卫东等各位朋友,还有后来与季卫东、张千帆有多次沟通,大家对这套书形成了初步的共识,但并没有深入的讨论,我希望把自己的想法通过这次会议的机会提出来,大家批评。既然出版社有这样的意愿,我们也希望进一步明确这套书的定位,巩固这套书的学术质量,增强它的影响,把这套书长远地做下去,并对中国现代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从我国学术出版界的现状来看。近十年来我国出版界关于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著作很多,但仔细看一下会发现,它们主要是翻译类的,各类译丛名目繁多,涉及政治、法律、哲学、社会多个领域,几乎每个出版社名下都有。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欢喜之余又有些许悲哀,国人自己的著作哪里去了?当然,就汉语学界特别是国内来说,也不时有有关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著述出版,有些著作也很棒,但出版形式往往比较分散,或者单篇出版,或者附属在出版社出版的其他丛书之中,甚至有些是作为译丛的附产品,到目前为止,国内出版界系统地以汉语学者的政治和法律思想的创作作品为主体的论丛还没有。这是出版界的一个现状。实际情况呢?目前汉语学界,特别是国内的政治法律思想研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理论学习和积累,特别是现实形势的迫切需要,我们有一些作者已经有了比较成熟和富有创见的思想研究成果。不是空中楼阁,我们有很多货,只是散在外边,目前集中搞一个以政治与法律相结合为主题的系列丛书,应该说有一定的稿源基础。恰好北京大学出版社这样一个有名的出版社,他们出了一系列好书,也希望在这方面加强投入力度,锻造一个品牌,推出一个系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于是应运而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致有15本书出来了。在此我代表各位作者和学术委员,非常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远见卓识。出版社没有经济要求,我非常感动,这样我们今后选择作品的余地就会更加从容,就可以以纯学术的标准考虑取舍。
  编辑李霞刚才也说了,《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今后每年继续推出8~10本,这样下去,三年、五年,八年、十年,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我们政治与法律思想方面的学术研究就会有一个很好的积累。应该指出,西方创作的语境跟我们的语境不一样,下文走笔的语气、关怀点等都看出他们跟我们是不一样的。所以翻译总归是翻译,代替不了我们自己的创作,论丛中的有关题目,在西方相类似的可能不少,翻译过来的作品也可能有,比如论述民主宪政的,谈美国宪法的,研究休谟哲学的,但它们毕竟跟中国人写的心态是不一样的,针对性是不同的。我想中国的问题单靠翻译引入的西方理论资源是不可能从根本性加以解决的,时代和现实需要理论家们的原创作品,这是论丛而不是译丛的一个着眼点所在。
  第二、谈一下为什么叫做《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对此我们讨论过。我想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政治加上法律,涵盖的面更多一些,涉及的领域更广一些,政治与法律联合在一起,理路和维度拓展了,读者群以及将来的稿源会丰富一些,这是一个层次的考虑。但另一方面,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就谈到学理问题了,我认为这个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一般说来,现代的社会政治理论,特别是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政治自由主义,他们基本上有一个倾向,是把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所以强调法律规则,强调立宪、法治的重要性。我在《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一书中重点谈的便是这个从政治向法律问题的转换问题,现代自由主义,哈耶克、布坎南、弗里德曼等人都强调把社会政治、经济问题转换为法律问题加以解决,这是他们思想理论的一个要点,由此揭示了政治与法律关系的一个方面,当然十分重要。当今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我认为也应该继续吸收他们思想的合理内核,不能以政代法,通过行政或党政取代法律治理,对此,邓小平曾经有关明确的论述。但是,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或者说,对于社会的政治、法律与经济问题,有很多单纯靠法律规则与法律制度是无法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应该开辟出另外一个理论路径,其实宪法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此外有关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诸多问题,也都存在着一个把法律转换为政治的问题。最近我研究古典西方政治思想,甚至研究当代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德国这一脉,就发现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个把法律问题提升到政治问题的维度。古希腊不用说了,完全是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或者说法律问题包括在政治问题的范围之内。现代国家兴起之后,很多法律问题也转型为政治问题。例如,历史上美国的多次宪法危机问题,甚至当前乌克兰的政治危机问题,也都存在着把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的关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