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 何春中
我国从唐代起就立法反对分裂国家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何春中)“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历代中国中央政府都以维护祖国的统一为国家的头等大事。我们现在通过立法保障国家统一,是民心所向。”法制史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兴国今天对本报记者说。
江兴国说,即使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历代中央政府也是坚决禁止背叛祖国、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封建社会最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唐律》,就将这种行为定为“谋叛”,严惩不贷。
1912年,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以列举中国领土范围的方式,明确声明中国领土的范围。即使旧中国的
刑法,也将分裂祖国的行为,列入内乱罪予以制止。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在台湾执政时期,也都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公元230年,三国时的吴王孙权就派1万官兵到达“夷洲”(台湾)。隋唐时期称台湾为“流求”。公元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
公元12世纪,宋朝将澎湖地区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驻守。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地区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兼办盐课。明朝以后即出现台湾名称。16世纪,西方殖民势力东渐;17世纪,西班牙、荷兰分别入侵台湾;1642年,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但是台湾人民反对荷兰殖民者的斗争始终没有中断。1662年,著名的民族英雄郑成功一举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
清朝杰出的康熙皇帝在对边疆少数民族实行怀柔、拉拢政策以维护国家统一的同时,坚决打击各种分裂祖国统一的活动。他不仅御驾亲征削平三藩叛乱,平定噶尔丹的叛乱,而且也着手解决台湾问题。
清政府在招抚郑氏政权未果的情况下,于1683年发动武装进攻,一举收复台湾,完成祖国的统一,并于1885年设省。
至于近代,日本借发动甲午战争军事上的胜利,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强占中国领土台湾,并统治台湾达50年之久。1943年12月,中、英、美三国政府签署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战败日本之后,日本侵占的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1945年7月中英美三国共同签署、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了这一主张。同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台湾再一次回归祖国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