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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民法法典化与近代化的政治动因

  追求改正条约固然是导致日本民法近代化和法典化的原动力,但实际上,日本明治维新政府并没有把眼光只是停留在摆脱不平等条约上,他们是想通过法制的近代化,通过条约的改正,达到富国强兵,走上欧式的近代化发展道路,最终达到与欧洲列强比肩而立的目标。后来的历史证明,日本以法制的近代化为手段确实实现了政治经济国家生活整体上的“脱亚入欧”梦想,成为列强俱乐部在亚洲的成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日本的民法制定,不仅是为其短期的政治目标所推动,而且还为其长远的政治目标服务。
  二、“一君万民”的国家政体是日本民法典选择德国模式的决定因素
  十九世纪中后期日本发生的明治维新,是日本从旧式的封建国家向着近代式的资本主义国家演进的关键,从性质上讲可以说这是一次资本主义的改良运动。但这一次改良不仅没有废除封建的天皇君主制,反而是在恢复天皇权威的旗号下进行的。分析其深刻原因就在于:
  第一,明治维新的主要倡导者来自于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如所谓的“维新三杰”木户孝允、西乡隆盛和大久保利通,均是强藩的藩士出身;又如明治维新在封建集团内部的主要支持者如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人,虽然怀着改革和富国强兵的愿望,但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封建意识的影响也是不太可能的,他们都是天皇政体的坚定拥护者。
  第二,明治维新是仰仗天皇的权威推行起来的。众所周知,日本的近代政治革新经历了一个尊王攘夷——尊王倒幕——“王政复古”——明治维新这样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尊王”即借助天皇的权威或者说实现大政奉还天皇是贯穿始终的中心思想。天皇制度在日本实行有数千年的历史,从幕府时代开始尽管天皇已沦为傀儡,大权由将军控制,但天皇在道义上仍旧有很强的号召力。倒幕的维新派因找不到别的能够对抗幕府的力量,只得拾起天皇的旗号。因此顺理成章的“一君万民”,鼓吹主权在君的思想,便成为维新派论证其合理性和进一步推行其改革举措的理论根据。
  第三,建立以天皇为首,在天皇的名义下展开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是近代日本政治体制革新的最大特色。在维新之前,日本虽名义上由幕府统一控制全国,但实际上往往强悍的地方大名藩镇势力并不一定完全听从将军的号令,所谓的“雄藩”还可以自由的制定经济政策、法律制度,日本全国处在名义上统一实际上割据的状态之中,与此同时,因为长期天皇的暗弱,日本缺乏统一的思想基础。维新派的领袖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得不去寻找一个维护全国统一的偶像。为此,伊藤博文曾经在制定日本宪法的枢密院宪法制定会议上提出,日本要建立宪政,必须确立国家的机轴,在排除了将宗教作为国家机轴之后便想到了皇室,他说:“在我国,可以成为机轴者,唯有皇室。” 所以,伊藤博文领导起草的宪法也把注意力放在确立皇室为国家机轴上。他说:“此宪法草案用意于此,力求尊重君权并尽量不加束缚……亦即草案指望以君权为机轴,而完全不加毁损,不敢以彼欧洲分割主权之精神为据。当然与欧洲某些国度中之君权民权共同者相比,其道理各异,此为方案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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