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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论坛第八场——民法典的私法传统

  在有体财产编,要注意的是完全有价证券一定要放进去,今天的社会已经不是德国法、法国法制定时的那种社会,人们嫁女儿时不再陪嫁牛马,而会陪嫁一两张支票。有人认为完全有价证券不应当作物来看待,那么我请问:铜板是不是完全有价证券?而铜板绝对是物,是有体物。今天的铜板是一元、两元,明天五百元、一千元也可能改成铜板。既然铜板是物,我们就不能说钞票不是物。所以完全有价证券应再有体物编进行规定。
  无体物编主要讲的是债权。用债权这个名称来替我觉得不太好,如果往前讲大部分都是侵权和契约,这是创造债权的两个动因,所以不要用债权这个名字,直接就规定侵权法和契约法就可以了,其他的无体财产法再另行规定。
  再往后应该规定生活资源如何发生、演变和消灭。发生的原因很简单,只有两种:一是法律规定,一是当事人约定。演变则是多样的。而消灭不是主体消灭——人死了,就是客体消灭,要不然就是权利行使了。权利和权利的目的不一样,债权是以消灭为目的,物权是已存在为目的。
  最后的一些规定应该是不当利益的调整和损失的补偿。不当是指取得没有依据。但现在取得有依据但不妥当的事实多得很,比如说跨国垄断,合法但不妥当。因此法律对不当的概念应当扩大。然后是你有损是该怎样补偿的问题,法律也应进行规定。
  我想我们的法律应不走东也不走西,就是中国的法律,在整个法系中独树一帜。这样的话我们的法律应分为四个编:总则编、人格身份编、有体财产编、无体财产编。
  我的报告到此为止。
  
  米健教授:
  非常感谢曾世雄先生,我们可以感觉到,二位老师的风格是非常明显的,江老师的演讲简明、透彻而富有激情,从观念、精神方面对私法传统作了阐释,层次非常清楚,首先是意思自治,在它下面有自主、自由、自愿,最后是权利保护的措施。而曾先生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角度对私法传统之所以能够形成、其内容的规律性进行了阐释。曾先生把中国传统的思想用现代法律的语言来阐释——民以食为天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有限的生活资源,再用法律加以包装从而产生权利,而这种权利包括:人格权、身份权、有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曾先生的阐述非常清楚,并且在其阐述过程中人法领域、债法领域、继承、侵权都有所涉及。曾先生是研究损害赔偿法的学者,在损害赔偿法领域有一个讨论的热点就是人格权问题,刚才曾先生也讲道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等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可以从曾先生这里获得启迪。曾先生在一开始还谈到一个问题,就是他不赞同将学法律的人称为“法律人”的做法。我们中国现在的法制中很多东西来自于西方,而在传递西方的思想信息时我们对于语言的把握往往不是特别准确的,我觉得“法律人”的叫法就是其中之一。
  下面我们有请孙宪中教授作主题演讲。
  孙宪忠教授:
  非常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我的邀请。刚才两位前辈对私法传统法理方面的看法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我现在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我对私法传统的看法。私法传统实际上是和私权联系在一起的,那么,近现代私法和私权的传统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很多人会说是从罗马法算起,罗马法在历史上有过一个很长时间的沉寂或者说失传的过程,是罗马法的重新发现,再加上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改造了近现代的民法,从而塑造了近现代民的精神。这三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就是三R运动,包括罗马法的重新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
  在三R运动之前,欧洲历史上曾经有一段非常长的时期,在人文历史上称为dark time,也就是黑暗时期,黑暗时期的根本特征就是以罗马教廷的黑暗统治彻底垄断了人们的精神、公共权力和人们的私权。罗马教廷是在人的私权被压抑到极端,甚至是被消灭的情况下所创造出的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在其统治下,人是作为一个“罪”出现的,因为有罪,所以人必须终生赎罪,而赎罪最好的方式是女人当修女、男人当传教士。社会所有的财富,包括人本身、人的基本属性——包括生命、健康都要贡献给上帝,自己的财产更不例外。再这样一种情形下,罗马法上的公权和私权的对立就基本上沉寂和消亡了。罗马法发现在历史上之所以成为一个重大事件,就是因为这一事件告诉人们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契约是确立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在罗马的社会中,人们,至少是自由人或者说平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样一种伟大的发现启迪了后人,让人们知道并不是神或君主才是真理判断的唯一标准,理性不应寄托在神身上,而应寄托在社会的每一个人身上。在宗教极端统治的黑暗时期,其他的科学都被压抑到了极端,布鲁诺被活活烧死;伽利略由于对自然科学的探求被几十次判决入狱;哥白尼的日心说由于和宗教神学的地心说不服受到很多迫害。法学等人文科学也遭到极大的禁锢,当时,神一直被作为法律正当性的唯一根据,神的需要被理解为社会的需要,当时所谓的理性发或自然法都是以神来解释人的基本精神的。人的自然属性、自然需求和民法上的民事权利统统被神权所吸收。这个历史过程经历了几百年,而罗马法的发现给了人们一种启迪。
  与此同时,文艺复兴运动又给了人们另一种启迪。当时由于东罗马帝国的消亡,一些艺术家将东罗马帝国收藏的一些的艺术作品拿回意大利,办了雅典学院,在其中研究这些早期的艺术作品。这些艺术作品都以裸露人的自然之美为特征,而裸体在宗教黑暗时代是不可以出现的,神是至高无上的,人是丑陋的也是有罪的,人体这种原罪的源头应终身被遮蔽。这种现象在文艺复兴时代,给人们另一种启迪,一些画家在自己的身边发现美丽的少女,并将之画为圣母的形象,包括一些裸体的形象。如此一来包括妇女又回到了人的中间,人们重新看到人的自然之美,看到人的自然需求在人的理性中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在罗马法发现后,重新打倒了神在人类社会中的本位,将人作为社会的根本,重新将人拉回到社会的主体,这种自然之人就是我们民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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