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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实践的[*] ──一起乡村民事调解案的分析

  
  
 
  
  
  “你考虑原来说一回就那么个,要一回就那么个,村支部来说说,信用社来说说,营业所来说说,就那么个,有了你拿走,没了我就准备抗着过,你还把我怎么办(着重为引者所加)。现在银行有银行法……”
  
  
  因此,正是由于在炕上开庭这一场景中存在着主人和客人的关系,才使得人情和面子机制发挥作用,道德化的话语论证才与其他的种种日常权力技术一样,成为征服对方的策略。但是当村民W采取“死猪不怕开水浇”的耍赖策略时,这就意味着这一场景中体系为人情面子的合约关系由于W的“不给面子”而可能宣告合约失效,这也就意味着基于这种关系所采取的道德化论证的策略可能宣告失败。每在这个时候,隐藏在主人和客人关系之后的法律关系就呈现了出来,法律的强制力亦随之而来:
  
  
 
  
  
  B:“今天依法收贷,非还不行。”
  
  
  B:“不管怎么说,今天你就是往来拿钱,拿不来钱,你看,这个……今天法庭也来人了,国家有破产法了……”
  
  
  A:“现在这是调解的办法,还没加15%的罚款,你不接受,可以开庭,到时候按国家的规定办,该罚的就罚。……现在说还是为你,你斟酌。”
  
  
  G:“现在起诉到这里了。你说不行,我们定个开庭时间,到时间你到××(B镇)法庭来。”
  
  
  G:“想办法,款到位了,可以给你考虑一下。到不了位,就给你加重了。”
  
  
  G:“不行就抵东西,今天过来交不齐就不走……”
  
  
  但这些强制力也仅仅是以威胁的方式体现为一种策略,这种策略正是要逼迫村民履行人情面子合约,因为谁都知道,象支书说的那样,“开什么庭了,称不上……”。因此,村支书采取的策略就是努力摧成双方“私了”(赵晓力,1997),从而维持彼此之间的人情面子,不致使双方的合约彻底失效而导致采取开庭、破产、抵东西这些有悖人情和面子的做法。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采取的暴力的威胁策略,原告方和法官也要赋予其正当性,这就是原告和法官反复提到的“依法收贷”。
  
  
  3、“依法收贷” “依法收贷”的含义颇为含混复杂,这个口号是一次清收农村贷款运动的产物。据原告B讲,1994年县农行系统针对村民普遍不还贷款采取了一次大规模的“依法收贷”运动,这次运动由县上统一部署、组织,司法机关都参与了。除了一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或一些有能力还但不还的“钉子户”,大部分贷款都收回了。此后,信用社每年在年底带上法庭的人清收一部分,我们巧遇的是1996年的“扫尾工作”中的第一个依法收贷案。[24]“依法收贷”无疑是这次运动的产物,但正是“依法收贷”这样的话语赋予了以暴力的方式清收贷款的合法性。这样一种话语动员的方式在中国频繁发生的政治运动中并不陌生,然而我的问题是这种政治运动的动员口号为什么的是采取法律话语,且成为原告方和法官实践法律的主要策略?
  
  
  众所周知,法律话语以及支持这套话语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无疑是从西方移植而来的。在传统中国从帝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法治与民族、共和和民主等一道成为重建合法性秩序中重要的意识形态话语之一(强世功,1996)。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战争、革命、混乱和改革之后,国家和政党的观念无疑在乡村社会里生了根,获得了空前的正当性,而法律在乡村社会里并没有找到或创造出适合其生长的土壤。直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和政党退出村庄,法律才成为乡村社会的实际需要,法律的触角才开始逐步伸入乡村社会。[25]70年代末国家恢复了司法制度,1982年B镇设立了派出法庭,受理当地民事案件。
  
  
  无疑,法律的力量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很微弱,但是法律的话语却铺天盖地而来,没有了皇帝、没有了伟大领袖,我们还有法律。随着70年代末展开的“人治”与“法治”的大讨论,“要法治不要人治”、“依法治国”、“依法治乡”和“依法收贷”等等,在官方意识形态和精英文化所建构的话语空间里已经取代了诸如“以阶级斗争为纲”这样的旧式话语而取得合法性,“把社会生活纳入法制轨道”成为甚至包括乡村社会在内的整个生活所达成的共识。法律成为一种新的判准正确与错误的真理体制。[26]尽管目前法律还不是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法律话语却将法律装扮成维系整个社会的近乎唯一手段,和其他维系社会秩序手段的合法性源泉,从而使其成为对社会生活进行合理性解释的主要依据,凡是有悖社会生活秩序的,在法律话语里统统解释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没有法律观念”[27]事实上,这种理由如同几十年前所批评的“集体观念差”、“思想落后”、“小农意识”一样,与有悖社会秩序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而是我们在不同的官方意识形态和精英文化所建构的真理体制下,对事物的秩序所作出的合理性解释,这些解释又反过来强化官方意识形态和精英文化的合法性。正是由于农民不还贷款之类的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没有法律观念”,国家出面来进行法制宣传,加强法律教育,推行法律制度,从而形塑“公民”意识和“守法”意识,对全社会进行规范化管理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国家正是借助这一套话语策略,通过推行各项管理制度而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乡村社会,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因此“依法收贷”这样的法律话语的出现,正说明国家采取的整合乡村社会的整体战略发生了转变,因为法律整套知识和话语比阶级斗争、比不稳定的政策更适合于作为“说明”推行国家管理权力的新的真理体制。因此,“依法收贷”说明了以强制的方式清收贷款的合理性,说明了法律伸入乡村社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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