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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欣闻肖蔚云教授八十华诞而作

罗豪才:欣闻肖蔚云教授八十华诞而作


罗豪才


【全文】
  肖蔚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教育家,是北京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和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等。今年是肖教授八十华诞,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决定推出纪念文集,既为祝寿,又回顾和探讨学术。这种形式很好,我自然会积极参与。但大家要我为文集作序,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我又无正当理由“婉拒”,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肖教授1960年至198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外)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分管教学,主要从事宪法教学与研究。我于1960年留系任教,担任外国宪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应该说肖教授既是我的老领导,又是同行老友。多年来,无论在教学、科研上,还是在后来从事行政工作或党派工作上,我都得到肖教授以及其他老师、同事的多方帮助与支持。这种关爱,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永志不忘。
  肖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老法律系,任教政治理论课几年后又赴苏留学,获列宁格勒大学国家法副博士学位,属科班出身。他学识功底深厚,思路敏捷,文笔很好,治学又勤奋。这是与他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和传统文化教育分不开的。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肖教授与其他同仁一样,工作劳累有加,学术建树有限。这是因为思想禁锢,环境制约,而要打破时代的局限性,冲出学术思想压抑谈何容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不仅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学术界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肖教授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他在此后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得到了展现自己才能的机会,参与了1982年宪法和选举法、人大组织法等几部宪法性法律的起草。宪法宪法性法律往往涉及国家权力结构的调整和定位,关乎不同群体的利益,是立法领域的重头戏。1982年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验的总结,又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因此参与宪法宪法性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对宪法学者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肖教授在这场挑战中,把握住了机遇,获得了成功:不仅在工作上获得好评,在学术思想上亦获升华,这在他《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一书中得到了体现。特别是,他参与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拟的全过程,这更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基本法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法制化,“一国两制”从构思到规范与制度的建构,其中有一系列创新,在此过程中,充分显示了中国人民的智慧。肖教授不仅参与了这两个过程,而且汇集了相关的资料和观点,加以阐释,先后形成了两本相关著作:《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和《“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两本书可以说是肖教授的力作,无论在学术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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