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什么?是农民,是工人,是知识分子,还是新的中产阶层,还是他们的混合体,或者说是不同利益之间进行博弈最终达成的一个结果?我觉得这个问题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从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从最基层、而不是政权建设的民主,就可以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发展的起点,可能这个结论下得过于草率,这是我的一点想法。
因为英国的现代化进程和民主政治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家都很清楚,具有商业习性的土地贵族改变了耕作的方式,开始圈地种草养羊,所以旧有土地贵族的力量迅速的缩小,新的土地贵族叫新贵族具有商业习性的土地贵族,改变了对比的关系,这个运动是血腥的,但是客观上使得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在英国取消了,所以他的阶级结构相对简单。正是由于这种经济结构,社会结构,阶级结构的变化,导致英国能够实现光荣革命。我们中国正在经历激烈的社会经济变化,那就是我们民主政治的发展,它的内在真正动力是什么,是值得研究的。
还有一个谈到的民主基层的问题,是我们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需要什么的问题,就是关于公民教育。不谈这个问题是不现实的,是过于理想化的问题。因为大家知道现在的政治很难懂,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待遇制,是怎么运行的,它的价值是什么,我们还要作为一门专业课,我们还要带硕士,还要带博士,还弄不明白。基层的老百姓都能明白我们现在的待遇制度,现在民主制度的价值,并且认同这种价值,并且和政府进行合作、沟通是很困难的,不是很容易的事。所以我们说必须要对公民进行民主的教育,说训练有点过分,当然对于公民,对于老百姓进行民主的教育本身一方面是实践的问题,一方面是理念和价值问题,当然对于政府本身也同样有一个接受教育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提高选民,包括老百姓和政府双方的教育水平,使他们能够共同的认识我们这一套制度的理念、价值,能够重视沟通、理解和同情的价值,这是我们现在民主政治的一个必备的要素。
村民选举现在搞得热火朝天,我可能不热衷于制度方面的研究,所以我始终没有把它太看在眼里。所以我就觉得进行一些基础性的建设,可能是更为重要。
主持人:下面请首都师范大学的郑贤君女士给我们做一个精彩的点评。
郑贤君:谢谢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我利用这十分钟的时间对于这个专题“基层社会的民主建设与和谐社会”,以及民政部的刘博士所做的报告,发表我自己的一些看法。刚才刘博士和李教授在各自的报告当中做了非常详实的介绍,提出了许多问题,我说不上是一种点评,同时结合这个问题,我想说一下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有些观点可能和李教授是一样的,有些问题可能和刘博士的看法有一些冲突。
通过我刚才看了刘博士的论文,以及我自己的思考,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基层社会的民主是否一定要政治化,基层社会的民主建设是否一定要政治化,从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报道村委会的选举大部分是混乱的,也有人写过文章,推行基层民主的政府成本问题,社会成本问题,实际上村委会的选举当中,我们看了它的混乱,包括有序化的程度,有一些恶势力,我觉得不能代表全部,尽管在82年的时候是有一些社会背景的,就是在农村中人民公社去掉以后,党组织的权威在农村当中撤出来,然后经济已经让位给农民进行自己承包以后,它的权力真空问题,怎样解决权力真空问题,这是87年出台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组织法的时候一个基本的瓶颈,可是我们现在看到在推进村委会选举当中,是不是得到了一个弥补,我想是需要思考这个问题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对于基层社会民主建设,以及村委会的自治就没有价值,这个问题涉及到最基层的权利保障,民主参与,稳定社会,也就是和谐社会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问题,所以在价值上依然是有意义的,还应该如何去重构这个秩序。
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村民自治的问题本身是在政治上涉及到我国最基层的权威以及权威合法化的问题,这个当然也有所涉及。如果中国把历史的时段再往前推一段,可以看到这个基层权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民党的基层政权是通过掌理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58年公社成立,建立了一个政治、管理和经济合一的组织,它的形式就是人民公社。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政治上就是政党,党组织的权威在农村,实际上就是有所涣散,经济上承包以后,它的权威有所失去,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农村当中现在主要是以一种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来进行农业生产的时候,怎样落实这个权威的问题以及它的合法性,而是要大家接受的一个权威,我觉得这是一个应该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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