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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记》弁言

  不过我这个计划,还有深一层的原因。目前国内书店宣传出售的法律书刊,多半是统编教材或普法手册式的,内容以法条的文字和“学理”解释为主。或者虽然也编写案例,却是用来说明法条的“正确适用”的。而法条,我们知道,跟各级衙门接的电话批的条子,和法院大厦里打牌喝酒、“三陪律师”进进出出那一套,完全是两码事。换言之,法治之法,基本上是不按照本本行事的;后者只是前者的一件漂亮新衣,所以才必须按时更换,“日日新又日新”,写真了再写真。这,才是值得我们认真讨论的问题。而且我们这一场讨论,应当从门槛外开始。因为法治在理论上,是全体公民无分阶级性别身份贵贱都有发言权的;因为其中几乎每一项改革,私有产权每一天“神圣”的攫取,资本再临中国,每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都是以许许多多人的贫困、伤痛和流离失所为代价的。而上面说过,中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蜜月期,法律尚未完全职业化,还在努力学习争取成为资本的语言和权势的工具,还暴露着它的红嫩的爪牙。这是一个历史的机遇,因而也是一代学人和批判者肩头的重任。将来法治建成----我想这要不了太久,不过是资本帝国新设一路行省而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功业----格局就该接近哈佛书店的“窘境”了:法律,只给一只书架。
  
  千禧年春,汪晖先生重访剑桥,约请为《读书》杂志写一专栏。便决意实现这个计划,取名《政法笔记》。当时我在哈佛法学院兼课,往往是讲到什么题目,就写什么;只是注意不说一般读者不会感兴趣的太技术性的内容,专为美国学生准备的背景资料也不谈。文章多数刊载在《读书》,少数在《南方周末》、《万象》及香港《信报》,也有未及发表的,共二十五篇。因杂志体例的限制,发表时略去了参考书目,个别文句标点亦有变动。现在全部恢复原状,连同参考书目,俾便检索。结尾两篇原非“笔记”,稍作交代:《不上书架的书》是应《南方周末》刘小磊先生之邀作的。有学生读了,说要把文章谈论的那四本“对我影响最大的书”找来“学习学习”。这让我非常高兴:当老师的幸福,莫过于看到学生读书上进(虽然他成材与否,不归我的功劳或失败;师生之间,除非谈恋爱做夫妻,我以为不应有任何实际利益的考虑)。所以附上供读者参考。《大选2000》讲的是美国大选期间此地发生的真实故事,因为跟本书的主旨有些关系,或可刺激读者独立思考问题,就一块收了。书名“政法”,常有学生问起,说感觉老派陌生。其实这两个字是地道的官方术语,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设政法委员会,主管全国及各省市的政法工作。北京、上海等地有政法学院(大学),为政法战线培养人才。这校名本来十分得体,译成英文,却作“政治学与法律学院”(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未免误导老外。各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往往是不易准确简明地翻译的,故有“翻译为叛逆”之说(traduttore traditore)。“政法”即一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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